乐视网与乐视体育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2015年6月11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与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体育”)于2015年6月在北京签署了《合作协议》和《知识产权转让及独家授权协议》,双方经充分协商,乐视网将乐视“体育频道”以及与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业务(以下简称“体育文化业务”)授权由乐视体育独立运营,并将与体育文化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转让或授权给乐视体育使用,同时对设备租赁、带宽租赁和广告代理等事项的合作范围、合作方式做了约定。
乐视体育的实际控制人为贾跃亭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乐视体育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概述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本公司”、“公司”)与乐视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体育”)于2015年6月在北京签署了《合作协议》和《知识产权转让及独家授权协议》,双方经充分协商,乐视网将乐视“体育频道”以及与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业务(以下简称“体育文化业务”)授权由乐视体育独立运营,并将与体育文化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转让或授权给乐视体育使用,同时对设备租赁、带宽租赁和广告代理等事项的合作范围、合作方式做了约定。
乐视体育的实际控制人为贾跃亭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乐视体育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乐视体育主要股东: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持股38.97%,核心团队合计持股21.26%,公司持股10.63%,万达投资及普思投资合计持股11.49%;云峰股权持股7.82%;东方汇富投资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6.34%;上海万育等其他股东合计持股3.49%。
关联关系:乐视体育的实际控制人为贾跃亭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乐视体育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15年3月31,乐视体育的资产总额为16,529.17万元,净资产为-7,133.01万元;2015年1月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2,175.40万元,净利润-2,710.6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体育频道”以及其他体育文化业务由乐视体育独立运营。
2、设备租赁:乐视网将一批高清摄像设备租赁给乐视体育,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为按该批设备的平均使用年限5年计提的折旧摊销额。
3、带宽租赁:乐视体育租赁使用乐视网统一租用的带宽资源并向乐视网支付带宽租用费,价格为当年度乐视网总带宽租用费*当年度乐视体育实际带宽使用量/当年度乐视网全部带宽使用量。(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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