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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分析假药泛滥原因:部分卫视和网络为虎作伥

来源:未知 作者:来扬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04 11:29 
核心提示:所谓两法衔接,即行政法和刑法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上的衔接。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康晨告诉记者,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虽然已经建立,但在实践中的运作还不够顺畅。

 

2011年10月12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淀分局的执法人员在对一名涉案人员(右一)做笔录。 海淀药监供图

以廉价中草药冒充麝香、穿山甲、冬虫夏草等名贵中药材,一小盒假药生产成本仅20元,转手却以每盒298元的高价对外销售。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和药监部门连续破获两起特大制售抗癌假药案,总案值3000多万元。

据济南警方调查,这是地下造假一条龙:注册空壳公司,冒用正规生产批号;网上发帖,大肆虚假宣传;广泛布建销售下线。

“现有假药制售团伙的宣传多采用电视媒体与平面媒体相结合的方式,直接在各地电视节目中播出广告,编造药名,虚构疗效,欺骗消费者。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网购的兴起,近年来利用网络销售假药的案件明显增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西城区检察院”)日前发布的制售假药类案件的调研报告这样分析道。

这份报告举例说,在徐某销售假药案中,犯罪嫌疑人注册成立恒隆顺、康众联华、利智拓达等多家公司,从他人处购进未经国家批准认证的假药,以“芪龙通络胶囊”的名义在新疆卫视、贵州卫视等电视台播放广告,并找人冒充专家,虚构疗效,大肆公开销售。

2011年11月17日,公安部统一指挥29省(区、市)警方发起一场打击假药的“战役”。警方发现,假药遍及全国,涉及几乎所有药品种类,流入药店甚至个别地方的医院诊所;制假者在制假的各个环节,都有正规企业提供服务。

这是一场事关公众用药安全的“健康保卫战”。(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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