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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评论:网络视频行业为什么难以融合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DoNews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5 16:50 
核心提示:视频内容发布商WatchMojo创始人兼CEO阿什坎·卡巴斯弗鲁肖(Ashkan Karbasfrooshan)今天撰文称,网络视频行业之所以尚未出现大规模的“融合”战略,原因在于从企业CEO的自负和风险投资家的贪婪。

以下为文章全文:

网络视频行业正在蓬勃发展,而且在制作、广告、渠道和技术领域诞生了很多小型企业。然而,我们尚未看到该行业出现明显的“融合”(rollup)趋势。背后的原因,我认为应当归咎于自负和贪婪。

什么是“融合”?

以往,大型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经常会将某一市场的多家小企业通过兼并或收购的方式“融合”,以便实现规模效应。不同于简单的并购,融合需要牵扯多个团体,经常发生在无法实现有机增长的成熟市场,而必须要通过金融资产重组或成本压缩来实现增长。

正因如此,我们尚未在互联网领域看到太多的融合案例,因为在这一市场,通常只需要通过一起并购就可以获得可观的主导地位。有时候,融合的确有一定的意义,因为完全从内部开发一款产品或实现有机增长需要花费太长的时间。Ask Jeeves曾经在2004年3月斥资3.43亿美元收购了Interactive Search Holdings,后于一年后被IAC斥资18亿美元收购。

还有企业会通过融合资产来增强自身吸引力,以完成退出计划。2005年,我亲眼见证了IGN与竞争对手Gamespy的合并,随后又收购了Rotten Tomatoes和我的老东家AskMe,最终作价6.5亿美元出售给新闻集团。

估值倍数

从财务角度来看,企业的估值方法有两种,要么是根据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要么就是与行业中的类似企业进行对比。企业的估值通常是通过市销率和市盈率来衡量的。例如,在传统媒体中,企业的市盈率通常为15倍,市销率为2倍。而在互联网行业,这一倍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和周期。

但真正有意义的估值发生在公司出售时,而值得注意的是,估值倍数起初通常会奇高,然后再降低到正常水平。换句话说,一家企业早期的出售价值源于一名企业家对这家公司的发展期望,即使从财务上讲,这并没有多少道理。

随着企业的成长,并且达到了中等规模,他们的估值水平也会下降到行业标准范围内。就此来看,企业便可以在整合市场的过程中实现超额回报,因为在企业通过收购扩大规模的过程中,估值倍数也会增长。

并非全新理念

尽管融合的概念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非常流行,但风险投资家却很少采用这种战略。之所以抗拒这种理念,部分原因在于专注:创始人、团队和企业最好还是专注于一个创意。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同时关注多家企业很少能够成功。

但这种模式在视频行业中却很有吸引力,部分原因在于这一行业与生俱来的效率低下和缺陷。

垂直和水平融合

视频有四大支柱:技术、广告、内容和渠道。融合战略既可以在垂直领域部署,也可以在水平领域展开。

例如,在垂直融合战略中:

- 在内容领域,很多内容制作商可以通过合并增加触角,提升受众人数,并部署交叉销售项目,而且肯定能够节省成本。

- 在广告行业,Tremor Media通过与Scanscout的合并来提升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Tremor Media的CEO詹森·基里科曼(Jason Glickman)成为了执行董事长,而Scanscout的比尔·戴依(Bill Day)则担任CEO,他们随后又收购了移动广告网络Transpera。他们最近还融资2700万美元。

- 在技术领域,随着内容分发网络(CDN)逐渐普及,竞争对手之间自然会出现一些整合,从而淘汰表现较差的企业。

- 在渠道领域,我们看到微软(微博)收购了VideoSurf。但VideoSurf完全可以首先与其他渠道合作伙伴合并,从而增加触角,然后以更高的估值出售。

在水平融合战略中,我称之为“剧本选角”(Script Casting),这就好比根据指定的电影剧本选择演员。换句话说,你或许需要布拉德·皮特(Brad Pitt)或汤姆·克鲁斯(Tom Cruise)当主演,但不需要两个都选。然而,你却需要扎克·加利费安纳基斯(Zach Galifianakis)做配角,同时还需要借助梅格·瑞恩(Meg Ryan)的帮助来圆满完成任务。

与之相似,在水平融合中,一家内容公司如果能够利用大型渠道企业的受众,或许可以获得更好的盈利能力。随后,如果可以得到广告公司的帮助,则可以获得更多收入。而如果使用更好的技术平台,则可以更好地发布精准广告和内容。在视频行业中,正确的战略是将垂直和水平方式相结合。但目前之所以尚未出现这类交易,源于两个很简单的原因。

障碍1:CEO的自负

很多人或许认为这很新鲜,但CEO的确会很自负,而这种自负可能会妨碍正确的决策。等到创业公司的CEO意识到这样做的必要性时,可能为时已晚,尽管他们的企业可能仍然很小,足以吸引买家投钱。请注意,我们这个行业中的多数CEO都已经历尽沧桑,所以这似乎算不上是一个问题。

障碍2:风险投资家的贪婪超越恐惧

其次,更大的问题在于,尽管多数风险投资家已经在过去十年间抓住了投资视频企业的良好机会,但却很少有人愿意放弃。或者具体地说,很少有人愿意用自己的优先股换取次级股。

换句话说,按照现有的投资结构,他们可以优先变现,而展开融合不可避免地需要筹集新的资金,之后便必然会遭遇“保母亲,还是保孩子”的棘手问题。新的投资者希望获得一定的优势地位,因此与现有投资者的谈判多数情况下都会不欢而散。

尽管如此,网络视频行业仍在蓬勃发展,所有人都认为未来将有不错的前景,但多数风险投资家却缺乏耐心,甚至铤而走险。但最终,在某一时点,肯定会有人在该行业尝试融合战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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