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春:高度重视互联网等在文化创作中作用(4)
二、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为人民创造出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根本遵循。全会《决定》指出,要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激发文化创作生产活力,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这是党和人民对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殷切期望。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认清肩负的历史责任,自觉把“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的要求贯穿于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全过程,为时代立传,为人民放歌,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
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就要始终坚持正确创作方向。这是文化创作生产的根本性问题。要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牢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神圣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文化立场,认真对待和积极追求文化产品社会效果,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坚持把学术探索和艺术创作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之中,把积极的人生追求、高尚的情感境界、健康的生活情趣传递给人民。
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就要把多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作为不懈追求。精品力作是一个时代文艺繁荣发展的根本标志,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最耀眼的文化印记。在当今文化建设的春天里,人民呼唤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思想性是指文艺作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艺术性是指文艺作品审美育人、提升情趣、陶冶情操的作用,观赏性是指文艺作品赏心悦目、娱乐放松、愉悦身心的作用。思想性寓于艺术性、观赏性之中,并通过艺术性、观赏性得以实现。缺乏艺术性、观赏性,文艺作品就失去了吸引力,就难以为群众所喜闻乐见,以文化人的功能就无从谈起;缺乏思想性,文艺作品的艺术性、观赏性也就失去了灵魂,失去了内涵,失去了生命力。这就要求在文艺创作中,善于把深刻的思想内涵、丰富的知识信息与完美的艺术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在注重提升作品思想内涵的同时,不断提高作品的艺术魅力,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发挥文学对各种文艺作品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要发扬十年磨一剑的精神,甘于寂寞、心无旁骛,潜心创作、精益求精,不断挖掘作品的深刻主题,不断丰富作品的表现形式,不断提升作品的艺术境界,努力创作出更多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精品力作、传世佳作。
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就要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作为评价作品最高标准。人民群众是文艺鉴赏和消费的主体,是文艺作品的最终评判者,要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催生更多既叫好又叫座的文化产品。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努力形成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的正确导向。要运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等资源,拓展优秀文艺作品的推广手段和传播方式。
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就要营造有利于优秀文化产品竞相涌现的良好环境。要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充分发扬艺术民主和学术民主,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提倡各种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鼓励探索,扶持原创,宽容失败,着力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氛围,使广大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才华都有展示舞台、一切创造都有实现空间、一切贡献都能得到社会尊重,最大限度地焕发创新激情和创造活力。(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