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监办完成省调发电企业2012年度综合评价工作
为加强持证发电企业的后续监管,进一步督促发电企业自觉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和《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电监办在2012年启动了省调发电企业自查和综合评价工作。
该项工作由资质管理处负责,根据《持证发电企业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定期综合评价表(测试稿)》,将综合评价分为重大事项评价、许可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五个方面,按照百分制对企业进行评分。2012年重点放在发电企业重大事项评价和遵守许可制度情况上,细分成20个方面进行打分。同时,依靠安全监管处、市场与价格财务监管处和稽查处等相关处室,对企业在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征求了评分意见。暂时没有开展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评价,默认企业该项为满分。
省调发电企业自查和综合评价工作自2012年2月份启动以来,经过企业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材料的补正,征求相关处室意见,以及综合评分四个阶段,对162家省调发电企业评出良好企业33家、合格企业128家,不合格企业1家。
发电企业定期综合评价的开展,对发电企业自觉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加强持证企业后续常态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自查中发现34家企业未及时办理许可变更的问题,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其中已有33家企业进行整改并完成了变更。
下一步工作中,四川电监办将认真总结经验,在现有基础上深化和细化评分标准,进一步研究对评价不合格企业的处理意见。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发电企业定期综合评价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以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格性,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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