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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来江苏开展《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执行情况调研

来源:江苏电监办 作者:江苏电监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9-22 22:25 
核心提示:《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核算办法》)经财政部核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从近年来实施情况来看,《核算办法》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完善了输配电成本核算体系,逐步形成了成本核算、

为了解《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国家电监会价财监管部负责人于9月13日-14日来江苏开展调研,听取电网企业执行《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修订完善该办法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核算办法》)经财政部核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从近年来实施情况来看,《核算办法》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完善了输配电成本核算体系,逐步形成了成本核算、报表编制、汇总分析等工作机制。随着财政部新《企业会计准则》出台,以及电网企业的业务发展和管理体系的变化,需要对《核算办法》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

调研组在江苏期间,听取了省电力公司关于《核算办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输配电成本项目设置,核算内容、核算方法、核算程序,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和非输配电业务的成本核算边界以及输配电成本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座谈。国家电监会将根据调研情况对《核算办法》进行修订。

江苏电监办、江苏省电力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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