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监办开展发电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电量优化调剂工作
为贯彻落实电监会《关于完善厂网合同电量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市场〔2011〕4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发电资源配置,甘肃电监办积极探索在目标合同电量框架下发电企业(集团)内部电量优化调剂机制,在广泛征求电力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电力市场建设和甘肃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发电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电量优化调剂暂行办法》(甘电监办〔2012〕98号),鼓励省内发电企业统筹内部发电能力,优化上网电量,由高效环保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机组,最大限度的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大机组利用率。
办法颁发后,省内发电企业积极响应,不少企业提出在企业(集团)内部开展优化调剂的意愿。2012年5月31日,甘肃电监办组织召开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内部电量优化调剂启动协调会。国家电网西北电力调控分中心、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甘肃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大唐甘肃公司、大唐甘谷发电厂、大唐景泰发电厂等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宣贯了《甘肃省发电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电量优化调剂暂行办法》、讨论了大唐甘肃公司内部电量优化调剂方案,参会代表从节能减排、潮流优化、减少网损、提高设备利用率等方面对大唐甘谷发电厂两台330MW机组6月份合同电量调剂到大唐景泰发电厂两台660MW机组的优化方案做了肯定评价。
此次对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内部电量优化是甘肃电监办颁发《甘肃省发电企业(集团)内部合同电量优化调剂暂行办法》后开展的首次电量优化调剂,该工作的开展既是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甘肃电监办在当前目标合同电量形成机制下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运作的一种探索和尝试,对于打破现有合同电量分配模式,实现完全市场化的上网电量形成机制具有积极的引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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