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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监办完成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复查工作

来源:江苏电监办 作者:江苏电监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7 09:14 
核心提示:为规范供电市场秩序,维护电力投资者和电力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深入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对2010年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抽查企业进行复查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江苏电监办高

为规范供电市场秩序,维护电力投资者和电力用户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深入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对2010年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抽查企业进行复查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江苏电监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2010年电监会委托和自行安排重点抽查的6家供电企业进行了复查,目前复查工作已经完成。

领导高度重视,形成联动机制。办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结合电监会复查工作布置会的要求和检查内容,就如何开展复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特别强调这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从思想上认识、重视,要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并重申要加强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圆满完成这次工作任务。为加大工作力度,办里还整合资源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各处配合、构建合力的联动工作机制。

注重业务学习,确保检查效果。为切实落实复查各项要求,确保复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复查前开展了业务培训。稽查处牵头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政策规定和这次检查所涉及的内容,针对2010年抽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同时强调了工作纪律,并结合检查内容和各处人员专长进行了工作分工,明确了工作重点。

工作方案具体,行动迅速有力。结合江苏实际,检查前我办制定了专项治理复查工作方案,采取定时间、定单位、定人员、定质量的工作方法,确保按照要求全部复查到位。检查时检查组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调查、查证核实等形式,并在复查的同时采取随机抽取用户进行电话访问、在部分地区分别召开用户及设计、施工单位座谈会并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全面核实了解当地真实的业扩市场情况,对其中反映的问题,迅速由检查组进行调查了解。

从复查情况看,复查单位能够按照《关于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办稽查函〔2010〕426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2010年抽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对照426号文件要求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供电企业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得到进一步开放。

目前,我办将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复查工作报告及时上报国家电监会,并按照电监会要求依法处理复查发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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