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宣传贯彻《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7月25日至26日,辽宁省电力公司组织专家组到各单位对《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培训和考试。
据了解,《条例》于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将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电力安全事故界定和调查处理作出了重大调整,给电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为此,辽宁电力公司陆续对各单位班子成员,安监、调度、生技等部门的领导,所属县级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和考试,确保《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落实到位。
辽宁电力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要以此次《条例》宣贯为契机,结合辽宁电网结构和运行方式,继续开展电网安全事故风险分析工作,超前预防,进一步提升电网安全管理水平,推动辽宁电网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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