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力公司警电联动机制进入常态化运行
7月18日,浙江衢州市公安局驻衢州电力局警务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今后,衢州市公安局将派专人在衢州电力局内驻点办公,双方联手共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据悉,这样的警务联络室,浙江11个地市现在都已经有了,这也标志着浙江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进入常态化的警电合作机制轨道。
近年来,浙江外力偷盗破坏电力设施引起的事故频繁发生。但供电企业不具有执法职能,无力解决大量外力偷盗破坏、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类隐患,形成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执法层面的真空与脱节,给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基于以上原因,浙江公司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主动适应形势要求,努力建立长效管理和防控机制,坚持“以防为主、提前预警、打防并举”的原则,不断提高动态环境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水平,适时提出并实施了“警电联动、共同打击”的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新举措。
2007年始,浙江电力公司尝试开展了警电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设电力警务联络室。联络室由地方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联手成立,公安机关派专人在供电企业内驻点办公,接受双重领导,工作人员由双方确定专人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在打击防范涉电违法犯罪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工作。联络室及时搜集、掌握电力设施保护治安动态,提出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建议,研究工作对策和措施。同时,及时发布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治安防控预警信息;加强与各县(区)公安机关依法侦办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等违法案件工作的联系协调,并对挂牌督办案件或重大电力设施案件进行督办;及时掌握重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及现场治安状况,配合地方政府和电力建设单位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联络室成立后,公安机关与供电企业在查处、打击、防范、宣传等环节上能形成合力,以便深挖犯罪团伙,铲除涉电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清理从事非法收购电力物资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坚决挤压犯罪空间。
经过多年实践,警电联动机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共管共治的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目的。2008年至2010年间,浙江全省电力系统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共破获各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2981起,抓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人员1824名,查处涉电治安案件1940起,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13人,缴获财产总价值1308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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