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地方电网 >

信息传递没有壁垒—探寻甘肃电力公司物资信息化建设轨迹(2)

来源:国家电网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2 14:10 
核心提示:非物资数字化系统加速实用化进程 今年6月21日至23日,甘肃公司召开2011年科技类项目竞争性谈判会议,首次应用了非物资数字化系统。借鉴科技类谈判项目成功应用的经验,该系统通过升级评分标准库,今后可在物资、设

非物资数字化系统加速实用化进程

今年6月21日至23日,甘肃公司召开2011年科技类项目竞争性谈判会议,首次应用了非物资数字化系统。借鉴科技类谈判项目成功应用的经验,该系统通过升级评分标准库,今后可在物资、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医疗、车辆等各类谈判中推广应用。

甘肃公司非物资数字化系统于今年3月1日上线运行,目前,已在3个公开招标批次以及科技类等项目竞争性谈判中成功应用。这套系统填补了国家电网公司非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的信息系统空白,有力推进了非物资数字化系统实用化进程。

据王多介绍,甘肃公司2008年以来的物资信息化建设是为了适应物资集约化管理的需要,总体上可以说是处于被动追赶的态势。这套系统的上线运行,标志着甘肃公司的物资信息化由原来的适应物资集约化管理转变到推动物资集约化管理。

在非物资数字化系统的前期制表系统中,各类公开、谈判项目的报名表、报价表、开标记录表、工作任务分配表、差异表等80余张套表已提前准备完毕。非物资数字化系统将不同项目的评分标准设置为专属指标库,将技术、商务、报价分自动汇总排序,彻底改变了传统纸质评分的方式,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准确率。该系统将过去制作套表的10天时间缩短到3天,将过去1天的人工统计核分工作缩短到5分钟。

这套系统的开通,不仅提高了甘肃公司自身管理水平,也大大方便了投标厂商。在非物资类的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及报价信息通过投影展示,浮动点通过专业的软件进行抽取,投标代表们在做笔录和对照的同时,盛赞甘肃公司公开、公平、公正的服务管理模式。

2010年以来,甘肃公司在物资信息化建设方面不断创新,收效明显。通过开发应用物资业务口门户网站、工作任务系统、电子传真系统,消除了各类信息在物资业务系统传递的壁垒,有力地促进了物资精益化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