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成立“疆电外送”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6月2日,从新疆电力公司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为加快实施“疆电外送”工程,决定成立自治区“疆电外送”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疆电外送”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晏良,新疆军区副司令员来策义,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雪克来提•扎克尔等人担任,自治区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16个有关厅局,昌吉州、哈密地区领导和新疆电力公司总经理王凤雷担任成员。
2010年,国家电网公司启动“疆电外送”特高压工程以来,新疆电力公司成立了推进疆电外送特高压工程前期工作领导小组。4月15日,新疆发展改革委在乌鲁木齐召开了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启动会议,全面展开两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作。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新疆考察调研,第一站就来到了新疆电力公司750千伏哈密变电站,强调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疆的发展问题,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大幅提升“疆电外送”能力,推动新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发展目标。5月26日,国家能源局已经正式批准新疆今年启动哈密-郑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
目前,新疆电力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设计部门开展了特高压直流疆电外送工程的预可研工作,做好哈密、准东换流站站址和走廊的现场踏勘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