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出台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在电网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对重要用户的连续可靠供电;电网发生故障时,应迅速采取措施优先恢复对重要用户的供电。”在5月6日起,山东省临沂市经信委、安监局和临沂供电公司联合下发施行的《临沂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里,对重要用户供电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经省级相关部门、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审查备案,共四章二十三条,从重要电力用户分类、供用电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几个方面作了相应规定,明确了市经信委、安监局为临沂市供用电安全管理的政府监管部门,明确了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原则、供用电双方在电力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以及政府部门日常监管和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的内容。
临沂现有112家重要电力用户,是用电安全的责任主体,该《办法》的施行,是落实省市各级政府、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保障重要电力用户安全、可靠、有序用电,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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