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地方电网 >

“十二五”特高压交流电网“瘦身”(2)

来源:电气中国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1 11:34 
核心提示:由中电联此前较早时间发布的《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比较详细地阐述了国家电网建设规模:即十二五期间,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加快华北、华东、华中(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建设。三华

由中电联此前较早时间发布的《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比较详细地阐述了国家电网建设规模:即“十二五”期间,在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加快华北、华东、华中(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建设。三华特高压电网形成“三纵三横”主网架,即锡盟、蒙西、张北、陕北能源基地通过三个纵向特高压交流通道向华北、华东、华中地区送电,北部煤电、西南水电通过三个横向特高压交流通道向华北、华中和长三角特高压环网送电。 

2月28日,在郑州召开的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特高压工程建设工作会上,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舒印彪表示,特高压是“十二五”电网发展的重中之重,工程建设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十二五’是加快建设特高压电网的关键期,是持续引领特高压技术的攻坚期,是巩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机遇期,是特高压工程建设管控能力的提升期。”舒印彪强调,“未来特高压工程建设任务更重、技术要求更高、建设难度更大、时间要求更紧,要顺利实现特高压建设目标,必须要坚持把特高压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把安全可靠作为首要原则,坚持开放式自主创新的基本经验,坚持经济合理的基本理念,全力推动特高压电网科学发展。” 

建“现代电网体系”,促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 

“十二五”规划纲要还提出“适应大规模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的要求,加快现代电网体系建设”。并明确要加快大型煤电、水电和风电基地外送电工程建设,形成若干条采用特高压技术的跨区域输电通道。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经济师兼能源战略与规划研究所所长白建华认为,所谓“现代电网体系”实际上就是以“特高压输电”为核心、“依托信息、控制和储能等先进技术”全力推进的智能电网体系。加快“现代电网体系”建设,旨在促进“大规模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这表明国家在“十二五”把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的问题提到战略层面。 

白建华说,我国经济版图的最大特征是能源资源集中在西部、北部,消费区域则集中在东部、南部,国家由此规划并启动了在西部和北部建设大型煤电一体化基地,在西南建设水电基地,在酒泉、蒙西、张北等地建设大型风电基地,还有未来的大核电基地的能源供应格局。这必然要求“大规模、长距离的跨区域输电”,未来的发展都将有赖于建设特高压输电通道。 

据白建华介绍,目前我国风电装机迅猛发展,而且形成风电场相对集中的风电基地。已经形成的八大风电基地的装机容量占到总装机容量的80%,其中五大风电基地都在三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因为电网消纳问题出现较严重的“弃风”现象。 

“国家由此出发,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只有借助特高压输电。”白建华说,“特别是对于风电并网意义尤其重大,因为风电具有不稳定性,只有借助特高压将风电纳入大电网,传输到华北、华中、华东等负荷中心。风电大开发才能成为现实,弃风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他乐观地预计,实现特高压输电后,目前高达25%的弃风问题有望控制在1%左右。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