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与三明市政府签订“十二五”电网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4月5日,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与三明市政府在三明签订“十二五”电网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表示,将携手推进三明电网建设,为三明电网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协作机制,打造三明坚强智能电网,提高三明电网发展水平,满足三明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服务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十一五”期间,三明电网完成投资48亿元,相当于三明建国以来电网投资总额的2倍;建成闽西北地区首座500千伏变电站,实现了电压等级从220千伏到500千伏的跨越提升。在福建省率先实现“户户通电”;市区供电可靠率由2005年的99.66%提高到2010年的99.70%,农村地区由2005年的99.56%提高到2010年的99.69%。
“十二五”时期是三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提前三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该市将努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分别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迫切需要电网的有效支撑,需要电力的充分保障。
按照协议,“十二五”期间,三明电网将规划扩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容量75万千伏安,新(扩)建220千伏变电站11座、容量186万千伏安,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34座、容量130.2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输电线路853公里、110千伏输电线路530公里,基本建成电源电网相协调、各级电网相衔接、分层分区运行灵活的坚强智能电网。同时,建设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配送服务站各2座,电动汽车充电桩360个;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解决110千伏和35千伏电网“单线单变”问题、满足“N-1”要求;2013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电网双电源供电;“十二五”期间,建成7个电气化县、45个电气化乡、361个电气化村。
按照协议,三明市将成立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时协调电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推进三明电网建设。三明市政府出台或完善当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对电网建设落地项目,按所属行政区域划分,将建设进度指标纳入各县区政府政绩考核,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按计划准时开工、投产;组织城乡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十二五”电力设施布局规划,落实规划站址和线路走廊,将选定站址和线路走廊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土地利用规划。
三明市政府要求,将电网项目纳入市、县、镇各级政府工作的“绿色通道”,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电网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时应特事特办,从建设责任、规划设计、工程用地、线路走廊、项目审批、征地补偿等多方面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建立由属地政府负责的电网项目征迁和青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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