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本部实施部门绩效考核开展推选“季度之星”活动
4月1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二季度司务会公布了一季度本部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各部门绩效得分均超过基准分,排序前8名的部门业绩考核为"
良好",分别是调度中心、办公室、人资部、安监部、生技部、财务部、科信部和营销部。本部部门绩效考核的施行是加强本部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持续提升本部管理水平和公司绩效水平的重要举措。
3月25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出台了《本部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坚持简明易行、公平效率、注重实绩的原则,围绕公司战略和年
度中心工作,根据部门职责,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了部门业绩指标体系和目标体系。今后,将对各部门业绩
进行量化评价和排序,考核结果与各部门荣誉(绩效排序)和奖金分配挂钩。公司本部绩效考核以部门绩效责任书的形式,规定了考核内容、
年度目标值(标志性成效)、权重和评分标准。考核对象为公司本部各部门和新闻中心、社保中心。考核周期为季度和年度,季度重点考核工
作任务,年度全面考核指标和工作。考核内容为各部门承担的公司年度关键业绩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由关键绩效指标、一般绩效指标(部门
主要职责)、共性指标、部门满意度和季度重要工作事项五类指标组成。
本部绩效考核以各位副总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为主,公司班子成员、各单位和各部门的打分各占一定权重,对各部门的季度工作进行多维度
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压力、质量和效果。通过考核,找差距、查不足,将带动本部管理水平和公司绩效水平的持
续提升。通过“用指标评价部门、用业绩考核部门”的绩效考核方式,将进一步激发本部各部门追求卓越、争先创优的意识和动力,增强公司
本部领导力、调控力和执行力。
近期,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将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绩效责任书,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也将启动并实施。(高颖)
(又讯)3月25日,集团公司本部发布“季度之星”推选办法,决定自2010年起在公司本部开展“季度之星”推选活动。这项活动旨在进一步建
设具有卓越领导力、调控力和执行力的“学习型、廉洁型、质量型、效率型”公司本部,通过选树员工身边的典型,激励本部员工充分发挥工
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集团公司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
推选办法规定,“季度之星”推选范围是公司本部绩效考核范围内的部门(本部各部门和新闻中心、社保中心),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推
选。推选条件主要依据季度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一是在勤奋敬业、主动履职、团结协作、学习创新、廉洁
自律等方面表现最突出;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本部门(单位)名列前茅,工作成效最显著。二是在贯彻落实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推
进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破性成果。推选为“季度之星”的员工在本部门(单位)工作时间应在一年以上。推选工作由各部门(单位)结合
绩效考核组织推荐,各部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推选人员,报直属机关党委汇总审核确定。公司将对获得“季度之星”荣誉称号的员工
予以公布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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