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上市公司 >

光线上市频现数据乌龙 同文件注册资本差600万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张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0 22:07 
核心提示:打开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线传媒)的上市文件,股本演变情况文件第一页就出现了令人尴尬的数字2000年4月24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而在其他文件中这一数据均为50万元;就在同页下方,最新的注册资本分别显示8820万元和8220万元,两者数据尽然相差

打开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线传媒”)的上市文件,股本演变情况文件第一页就出现了令人尴尬的数字——“2000年4月24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而在其他文件中这一数据均为50万元;就在同页下方,最新的注册资本分别显示“8820万元”和“8220万元”,两者数据尽然相差600万元。

某投行保荐人告诉记者,招股文件中难免会出现笔误,但如此敏感的信息出现纰漏,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数据“乌龙”

光线传媒6月17日叩响创业板大门,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上市预披露文件有三个: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上述股本演变情况文件首页标示着光线传媒的股权演变。左侧为注册资本的演变流程,右侧附有每次增资的说明文字,版式相当简洁,错误也就一目了然。

左侧第一行“北京光线广告有限公司成立,2000年4月24日,注册资本1.00 万元”的描述引人质疑。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那么“1.00万元”从何而来?

记者还发现首页最后一行左边显示“注册资本8820万元”,而右侧却写着“注册资本增加到8220万元”,两者相差600万元之多,究竟哪个数字准确?

光线传媒招股说明书,以及上述股本演变情况文件的详细介绍部分里都显示,2000年4月24日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而招股前的总注册资本为8220万元。

“50”与“1”,“8220”与“8820”,公司申请上市,如此敏感的信息却屡屡出错?截至发稿,光线传媒尚未回应本报质疑。

上市预披露文件数据有误是否影响过会?两位保荐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不会,因为这并不造成实质性障碍。”但错误的内容依然让他们感到诧异,“招股说明书准备时间在2~3个月,很匆忙;不过注册资本是敏感性信息、重点观察的数据,在这个上面出现纰漏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上述保荐人还告诉记者,股本演变情况说明书是法定文件,肯定有其重要性。材料都是保荐人准备并签字确认的,现在不确定具体出现差错的原因,到底是刻意修改,还是模板搞错导致的。而同样签字确认的还有光线传媒的11位董事及高管。

对于光线传媒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保代们再次表示“难以置信”:材料粗糙、业务团队把关不严。

诉讼事件拷问诚信

光线传媒另一件往事也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嘉华丽音的股权转让诉讼。嘉华丽音主营海内外各种大型演出活动的承办、代理、制作等。

2009年6月,自然人牟素芳、杨绍谦、杨健(嘉华丽音原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与光线传媒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判令光线传媒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2864.1822万元。

2009年7月15日,光线传媒提出反诉,请求解除该《股权转让协议》并返还其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2009年12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要求,光线传媒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牟素芳、杨绍谦、杨健股权转让款共计2864.1822万元。

2009年12月23日,光线传媒上诉。2010年5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光线传媒败诉。

招股书中披露了《股权转让协议》的过程:2007年10月双方预定了四次付款,前三次价格为固定价款,分别是180万、720万、1080万,合计1980万元。最后一次付款的金额则由“2008年的净利润×PE”的公式得出,净利润800万元以上,PE为6;未达到,PE为4.5。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光线传媒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指定。(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