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芯片组与Android音频系统缺陷分析(4)
无论是Android操作系统强制SRC或是高通芯片强制SRC,都会带来明显的信号损失和大量噪声产生。而Android的SRC问题显然要比高通更为严重,但高通芯片不支持44.1KHz输出,发生的强制SRC,虽然从SRC过程来看远好于Android操作系统软件所做的,但仍是明显缺陷和不足。作为一款如此多移动设备使用的芯片组,竟然无法支持最常见的音乐制品采用的44.1KHz的标准,并采用SRC的方式提供支持,实在有些说不过去。而所有的44.1KHz信号都要通过SRC后来输出,这是需要通过处理器计算完成的,必定增加芯片耗电量,这种设计实在是出力不讨好。也许高通芯片组,本以为自己的优势在48KHz上,那播放视频时自然不会有问题了?可惜!在Android上高通芯片硬件是无法得到它的。
高通芯片组问题影响
从高通芯片组设计来说,也许高通意识到对44.1KHz规格支持的重要性[一般人都会意识到],但选择错了解决的方法。在硬件上,采用SRC的办法来实现,不但消耗处理器资源,而且并没有得到足够好的声音。而在自己原生支持的48KHz下,又被Android系统抢先一步SRC至44.1KHz。所以,无论从芯片节能,还是输出品质考虑,高通都应该改变这一方式。
从现有采用高通芯片组的Android手机或平板电脑来说,由于高通芯片硬件缺陷,它们的声音表现都不如一个表现相对较差的200元左右的低端MP3播放器。而与我们测评的Sigmatel STMP3770播放器相比,更有明显差距。而如果像HTC、联想的旗舰机型,将对手定位于苹果iPhone、iPad,那只能是无能为力,且容易遭到误伤[原以为是乐Pad的设计问题]。
从影音播放角度来看,虽然高通硬件上做好了充分准备[视频文件音轨多为48KHz]。但Android系统中会发生强制SRC的问题,这个过程造成信号变差的程度非常明显,从主观听感感受到的程度来说要比高通芯片更为明显。至于那些打算以Android为平台打造的“智能电视”,如GoogleTV、三星Smart TV、海信智能电视等智能电视类产品。它们都要基于网络和系统内播放器播放视频内容,它们会有好的结果?我们并不确定,但不出问题的可能性很小。如果这个问题果然存在,难道这还不是Android智能视频系统的致命缺陷?
总结
毫无疑问,目前高通在售全系列芯片均存在音频系统缺陷,从客观来说,与竞争对手相比,这个差距相对明显,且由于问题出现在硬件层面,对下游的产品设计和制造带来无法解决的困难。而从原理来说,它不但品质不好,而且不利于节能;从主观听感来说,它的表现不能达到入门便携播放器水准。而Android系统与高通芯片的搭配,更让这个问题雪上加霜,这说明,在一款产品的硬件和操作系统两大核心组件上出现设计上的缺陷,会让相关应用无法展开。而无论对于高通还是Android来说,发生这样的错误实在不应该,而长久以来的不修正,甚至出现在最新版的硬件[MSM8260]和软件[Android 3.0]中,都让问题的解决时间大大推迟。
虽然,高通和Android的缺陷,不足以让大多数用户放弃它们而选择别的产品,但我们也看到NVIDIA、TI、Marvel等芯片并不存在相关问题,而Windows Phone 7也做好了准备。从最基础的道理来说,对于一个已经拥有,且具有很高使用率的功能来说,从设计的角度来说不应该发生低能的解决方案;而从长远来看,如果这些细节问题不去解决,在出现具有足够竞争力的产品时,它将一定造成致命打击。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