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首个智能家电行标实施 设定5个智能等级标准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9-12 13:13 
核心提示:一走进家电卖场,“智能化家电”的宣传铺天盖地。无论是电视、空调、洗衣机等大家电,还是电饭煲、豆浆机这样的小家电,云技术、物联网等跟智能沾边的家电越来越多,智能化的概念也层出不穷。

一走进家电卖场,“智能化家电”的宣传铺天盖地。无论是电视、空调、洗衣机等大家电,还是电饭煲、豆浆机这样的小家电,云技术、物联网等跟智能沾边的家电越来越多,智能化的概念也层出不穷。而消费者在挑选购买时不免会产生疑惑:什么样的家电才算智能?其“智商”高低又怎样区分?能否根据产品智能化水平来选择家电?

记者近日获悉,为更好地规范智能家电市场,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的国家标准《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家电将开始评定智能等级,智能化技术应用的最高等级为一级,届时可为消费者选购智能家电提供最简洁的决策参考。

明确智能定义 划分标准等级

即将实施的智能家电国家标准,首次对智能家电给出了明确定义:采用一种或多种智能化技术,并具有一种或多种智能特性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标准同时明确,家电智能特性是特指人工智能特性,即家电的控制系统所具有的类似人的智能行为,如自学习、自适应、自协调、自诊断、自推理、自组织和自校正。根据这样的标准,简单增加上网、3D功能的彩电肯定无法再号称智能电视。

通过检测评价,每款智能家电必须认定采用了何种智能技术,是否因此产生性能提高、功能扩展的效果,并根据总得分评定家电智能等级。标准首次明确,智能家电经过评测后将智能分为1级至5级,1级为最高级,确定智能化等级后发放智能化等级标志,并贴于产品醒目处,还要再包装箱上明确标注出来。

非强制性通则 配套标准有待出台

据了解,9月1日实施的《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为国家推荐标准,厂家自愿实施,不具有强制性。同时,检测标准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级别划分线。这些都让很多专家担心,智能家电5级划分标准的出台有可能变成一些大企业的推销手段,最终或许会沦为这些大企业的噱头。

日前,记者走访多家家电卖场发现,不少家电都大打“智能”牌。那么这些智能电器到底“智”在何处呢?就连销售人员也说不清楚。

目前,国内家电厂商存在滥贴“智能”标签的情况,现在很多家电都贴着“智能”的标签,但技术上远没有达到宣传的水平,属于伪智能。对此,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也提醒消费者,智商分级对选购智能家电肯定有一定参考作用,但不必迷信厂家对智商等级的宣传。

作为我国制定的第一个智能家电行业统一标准,其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引导智能家电发展方向,规范行业秩序。但由于家电的智能化技术突飞猛进,相关标准往往容易滞后于产业发展,有关专家建议,在做好前瞻性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配套的智能家电产品标准。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