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区服务体制 共建和谐幸福社区
当前社区建设存在着社区居委会行政事务性负担过重、居民参与度和参与热情不高、社区服务功能不强、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社区组织财政来源匮乏、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强、社区干部队伍保障不足等问题,制约了社区的建设。因此,如何创新社区服务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是推进和谐社区、幸福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社会命题。
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新模式,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公共服务机构"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要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形成政府调控与社会协调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为我市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构建新型社区服务模式明确了目标方向。下面,笔者谈下几点看法。
一、创新社区体制,探索建立社区管理服务新格局
(一)创新思维,改革社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地位,强化社区居委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社会组织承担社区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新机制,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服务工作站为平台、社会组织协作、居民群众参与的共建共享的社区管理新格局。
(二)整合资源,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探索建立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服务工作站两级平台。社区服务工作站承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委托的人口户籍、社会治安、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民政救济、征兵优抚、劳动就业、文体科教、普法咨询、妇儿维权以及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确保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到便民、利民。
(三)拓展载体,建立信息化服务方式。探索建立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新方式,建设集娱乐、交流、服务、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管理及服务信息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信息化服务,构建“E社区”形式的现代化社区管理服务新模式。
二、创新服务体制,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新模式
(一)搭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平台。一是加大政府职能转移管理力度,将“能放、可以放”的社区公共服务项目转包给社会组织,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项目化和市场化运作;二是设立社会组织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扶植一批公益慈善、居家养老、福利服务、医疗卫生、科教文体等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三是设立社区社会组织指导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促进参与社区建设的社会组织的工作。
(二)引进社区公共服务外包机制。一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将社区养老助残、慈善帮困、法律援助、医卫文体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进行项目外包,由社会组织“接力”进行项目化运作;二是建立自治组织与物业服务企业良性互动,设立物业管理协调机构,鼓励各社区引入资质好、管理能力强、诚信度高的社区物业公司,实行小区化管理服务,提升社区管理水平;三是尽快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出台政府转移职能目录和购买服务目录,通过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范围的方式实现规范化运行,建立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的链接、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政府外包的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行质量。
(三)建立社工加义工的社区服务体系。一是培育发展社工组织和社区队伍,加大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以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等引进形式和税收减免、政策支持等激励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大批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的青年社会工作人才参与社区建设;二是引进专业化义工组织和义工队伍,通过与各级专业义工组织以及高校义工组织的项目合作,开展“社工+义工”服务,逐步形成“社工引领义工、义工协助社工”的社区工作服务新模式;三是强化对社工队伍和义工队伍的指导、监管力度,建立专项资金扶持机制和人员保障机制,确保“社工+义工”服务模式的有效运行。
三、创新共建体制,探索建立社区建设互动新体系
(一)倡导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培育自治意识。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的社区氛围,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社区意识;二是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文化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卫生环境,提高社区生活质量,培育居民对社区建设的责任感;三是拓宽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渠道,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社区事务的积极性。
(二)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保障居民权益。一是要充分发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两级综治信访维稳平台作用,畅通居民群众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建立健全与居民群众更畅通的沟通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新机制;三是畅通社情民意渠道,通过社区管理及服务信息平台和社区各类组织,认真倾听居民群众呼声,充分了解居民群众所思所想,及时回应居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解决民众诉求,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共建和谐幸福社区。
(三)拓展居民参与共建载体,实现成果共享。一是拓展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平台和途径,探索组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区事务决策咨询委员会,扩大居民群众的决策参与和监督范围;二是实现居民参与机制的制度化,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通过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化参与机制,实现社会成员广泛参与讨论和决定社区事务与社区公共权力运作的全过程,提高居民社区参与的民主程度和深入程度;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和谐社区等创建活动,发展和睦邻里关系,努力形成社区管理服务人人参与、社会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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