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发展遇难题 标准建设应借力应用(2)
但归结到底,物联网行业要走向繁荣必须认清共性平台加上应用子集的产业架构,进而着力打造面向物物互联的统一共性平台,适应多样化的应用需求。与此相对应的即是,制定物联网标准体系和探索商业模式。
张晖介绍,针对物联网标准的体系建设,国家物联网基础标准化工作组首批已经组建三个项目组:总体、信息安全和标识。总体方面,项目组着力解决物联网顶层设计问题,相关共性标准包括术语、体系结构、参考模型等。安全方面,项目组紧密围绕物联网总体可信安全网络架构、信息安全需求等。标识方面,项目组实现无歧义、可标识地定义信息对象,兼容现有标识。
标准体系建设需要接地气
最后,张晖建议,物联网标准建设与应用结合力度有待加强,标准体系的建设过程,要坚持从应用中来,到应用中去的原则。同时,标准的制定需要做到两个围绕,即示范应用围绕标准,应用标准围绕基础标准。另外,还需制订中间件相关标准,通过统一转换,实现标准应用同已建应用项目兼容。
《通信业“十二五”规划》对示范应用十分重视,提出将加强物联网示范先导示范应用。规划表示,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经济运行中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大力发展面向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领域的应用示范,大力发展面向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示范。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物联网标准体系不是空中楼阁,整个建设过程必须接地气。当前物联网行业粗放发展,各种典型应用层出不穷,逐渐得到社会认可。基于此,物联网标准制定工作组可以总结先进的典型应用的经验,形成标准,进而实现普及推广。
当然,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对于提升物联网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大作用。一则借力标准完善,能够加快整合各区域、各行业现有平台资源,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二则标准指导应用实践,能够加快物联网行业进入规模化发展,促进应用与产业协调发展,形成重点覆盖、逐步渗透、全面推进的格局。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