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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化与风险共存 2012年物联网建设回归理性(2)

来源:中国信息化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2 11:27 
核心提示:2011年我国的北部到南部、东部到西部的很多地区都在立项或建设物联网项目、云计算中心、智慧城市,以及各种智能化应用示范等。对此,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所长叶甜春认为,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而言,泡沫太

2011年我国的北部到南部、东部到西部的很多地区都在立项或建设物联网项目、云计算中心、智慧城市,以及各种智能化应用示范等。对此,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所长叶甜春认为,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而言,泡沫太多,普遍存在概念炒作的情况。从物联网到智慧城市,是城市化发展的一定阶段。然而,有相当多的城市,基础信息化还没有完全做好的时候,就奢谈物联网和智慧城市,实际上有些过了。

中国RFID产业联盟秘书长欧阳宇表示,目前,全国大概有28个省、市都在搞物联网,无论是物联网规划,还是物联网基地,这有点资源浪费、重复建设。据我所知,我们这个行业现在就做RFID封装的生产线,已经达到150亿片产能,但真正在全国的应用不超过20亿,所以在这方面产能严重过剩。已经是一个很大资源浪费了,如果再一窝蜂的上来(做物联网),那么从资金、人才、以及稀缺的土地,都是一种很大的资源浪费。

“物联网是个好东西,但决不能一哄而上,”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邬贺铨说,“我们在低碳概念的号召下,风电、光伏的一些产能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导致现在过剩了,物联网是信息化发展的大势所趋,但是物联网项目的上马要注意避免重蹈覆辙,避免泡沫化。”在物联网发展初期,我们尤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吸取互联网自1995年开始,到2000年泡沫破裂的教训。

“虚幻与现实”的矛盾

所谓物联网,是指通过RFID(射频识别)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实现物品的自动识别和信息的互联共享,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从这个定义来看,物联网实际上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概念,如果真能像定义所言,技术成熟之后整个世界就将变成一个梦幻般的世界了。毫无疑问,这需要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因此,在现实中,我们必须处理好一个具有科幻色彩的物联网技术和要求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特定领域、由特定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联网产业发展政策之间的矛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李广乾认为,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个矛盾具体表现为两个极端:要么所规划的目标过于虚幻、目标过多,在实施过程中难以把握具体方向,最终势必难以实现规划目标;要么就以某些非常具体的技术化的工作当作整个物联网规划的战略目标,如以促进RFID技术的发展作为物联网规划实施的主要内容。这些问题在很多地方的规划中都能看到,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

为克服“虚幻与现实”的矛盾,我们有必要充分认识物联网发展的技术复杂性及其应用的阶段性特征,在规划时应该有所侧重。具体来说,“十二五”时期应该注重物联网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促进相关技术的成熟、标准化及其重点行业的应用试点;“十三五”时期才应该是物联网技术的大规模应用推广和相应的信息化机制体制建设。

为此,应该加强物联网与云计算的技术关联与融合,将物联网当作一种特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李广乾分析,有必要加强物联网与其他各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协调。具体来说,一是要从物联网技术发展中挖掘出能够服务其他各个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内容;二是分别从各个产业中提出所需要的与物联网相关的技术需求,并从中提炼那些共性的技术内容。然后在此基础之上,从顶层设计角度规划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总体架构,设计基本思路和发展路线。毫无疑问,这种协调可以有效地促进物联网产业与其他各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性互动发展。为此,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物联网产业的协调机制,联合攻关,使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更加顺利,“转方式、调结构”的目标能够更早地实现。

此外,我国还应该建立更加强有力的信息化综合协调管理体制、积极培育国内的大型物联网企业。与传统的IT产业相比,物联网产业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将产生难以预测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牢牢地把握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技术自主权,密切关注、跟踪物联网技术发展可能给我们所带来的各种安全威胁。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保证我们能有一批掌握物联网关键技术并具备强大国际竞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避免出现我们在计算机、互联网时代毫无技术自主权的可怕局面。

李广乾分析,从当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发展大型物联网企业集团的路径有两条:一是做大做强已有的IT企业,如华为、中兴、联想等,使之获得与一些跨国企业相同的竞争能力;二是鼓励电信运营商实现技术业务转型,基于移动、宽带、互联的强大市场优势,研发物联网相关的关键技术。为此,各级政府要在物联网项目规划、建设特别是在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中,加强监督,确保国内企业的优先地位。

我国还应该加强物联网相关的法律问题研究。物联网不仅会强化互联网时代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如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也会产生很多新的权利变化,从而带来一系列新的管理与法律问题。特别重要的是,由于物联网将实物世界与虚拟网络世界连接在一起,所引起的威胁和破坏远比传统的互联网时代要严重得多,因而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但是,目前这方面问题尚未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在目前的有关物联网规划和政策文件中也都没有这方面内容。这不能不是说是当前我国物联网发展的一个缺憾。未雨绸缪,加强法制建设,应该是我们应对物联网挑战的一个基本态度。

2011年,是中国物联网产业的理性回归的一年,小规模的应用开始做的有板有眼,有关标准规划也按部就班,2012年,物联网发展需要更加理性和冷静!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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