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刘胜利:提升深圳质量 建设质量强市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14 14:09 
核心提示: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出台,犹如浩荡的春风,为深圳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深圳质检部门要认真践行《纲要》要求,全力提升深圳质量,努力建设质量强市。

东方风来,满目春色。在纪念小平同志南巡讲话20周年、推动深圳改革攻坚的重要时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出台,犹如浩荡的春风,为深圳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深圳质检部门要认真践行《纲要》要求,全力提升深圳质量,努力建设质量强市。

坚持标准引领,夯实质量强市基础。实施标准化战略是《纲要》提出的五项主要任务之一,也是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建设质量强市的关键。深圳检验检疫局将继续加大标准化投入,按照深圳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加快完善传统产业、现代制造业和新兴战略产业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高新产业、物联网产业、市场采购、现代服务业、生物产业等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标准体系,用标准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全力服务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申请各项专利,引导企业将自主创新的技术优势转化上升为各类技术标准体系,用标准引领行业发展,抢占国际国内市场的话语权,推动深圳标准化战略实施。

坚持品牌塑造,优化质量强市环境。《纲要》提出,要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开展品牌创建工作,打造世界知名品牌。深圳市在全国率先设立“市长质量奖”,以卓越绩效为评价准则,引导企业打造深圳品牌,形成了华为、中兴、比亚迪等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深圳检验检疫局将进一步健全市长质量奖等品牌激励机制,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出口免验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积极推动深圳出口工业产品示范区建设,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对自主创新品牌、质量创新企业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政策上的优惠,形成“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质量发展环境,让“深圳制造”、“深圳创造”扬名海内外,不断提升深圳产品市场竞争力。

坚持质量驱动,创新质量强市机制。把创新发展和深圳质量贯穿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围绕《纲要》的五项任务和四项重点工程,加快质量责任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引导和监督,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自控体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理念,自觉做到诚信自律、合法生产;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促进与深圳市相关部门风险信息互通互用,完善质量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积极推进深圳行政体制改革,加强质量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整合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行政资源,完善质量监管链条,形成抓质量的工作合力;加大对质量违规行为和失信企业的惩治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维护质量安全秩序;深化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与广东省、深圳市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加快推进检、学、研合作,探索质量素质提升工程的新路径,努力实现质量提升与深圳经济发展并驾齐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提升深圳质量,建设质量强国,深圳质检人在行动。只要全社会高扬质量强国的旗帜,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争做示范,《纲要》描绘建设质量强国的宏伟蓝图就一定能早日实现。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