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青岛物联网企业认定办法出台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13 09:24 
核心提示:日前出台的《青岛市物联网企业认定办法》,确定了我市物联网企业的认定范围和条件。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物联网企业实行年审制度,连续两次年审不合格的企业,撤销其资格。

日前出台的《青岛市物联网企业认定办法》,确定了我市物联网企业的认定范围和条件。

物联网企业的认定范围包括技术研发、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四类,其中,技术研发类项目应具有先进、实用的研究目标和技术指标,具有明确的应用需求;产业化类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高附加值,能够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应用基础和集成创新性,具备良好的复制、推广价值;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类项目应具备较强的标准研究、共性技术支撑及综合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物联网企业的认定条件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物联网企业实行年审制度,连续两次年审不合格的企业,撤销其资格。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