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物联网发展对C网演进路线与策略的影响问题研究(2)

来源:移动通信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1-18 14:53 
核心提示:但是,看似稳妥的演进路线在物联网的冲击下,却显露出不少问题。首先,是频谱资源的制约。中国电信EV-DO Rev.B外场测试结果显示,其频谱利用率相比EV-DO Rev.A提升了15%~20%,但由于目前中国电信C网所应用的7个

但是,看似稳妥的演进路线在物联网的冲击下,却显露出不少问题。首先,是频谱资源的制约。中国电信EV-DO Rev.B外场测试结果显示,其频谱利用率相比EV-DO Rev.A提升了15%~20%,但由于目前中国电信C网所应用的7个频点中,大中型城市均已采用了其中4个频点,同时为保证室内信号的纯净度,又规划了1个频点用于室内与室外异频覆盖,这时如果采用3个EV-DO版本A载波捆绑升级至EV-DO Rev.B,频谱资源则更加紧张。因此,中国电信不得不倾向于以EV-DO Rev.B分流手机用户,以WLAN重点承担城市热点的笔记本用户。如果,再同时考虑物联网的频谱需求,那么EV-DO Rev.B必将面临带宽及信道的更大挑战。此时,EV-DO Rev.B是否还具有宽带优势将打上很大的问号。

其次,物联网业务在C网中的承载可划分为混同承载、区别承载和独立承载三个阶段。目前,在物联网业务发展初期为混同承载阶段,即直接采用现有C网网络承载物联网业务,网络本身不作大的改动,网络参数基本不变(如目前M2M业务的承载)。由于现有移动网络不能区分人与人的通信,还是物与物的通信,主要通过终端侧的配置以及对终端的管理来缓解网络的压力。

区别承载阶段(也称混合组网方式)是物联网业务发展中期,物联网应用规模的扩展对移动网络资源(如号码资源、传输资源乃至频率资源)造成了较大压力。这时需要对网络进行部分改造,使得网络侧能区分物与物的通信,从而采取不同的措施缓解网络压力,保障物联网业务质量。混合组网方式是将现有PDSN(分组数据服务节点)、AAA(鉴权认证)等分组域设备升级成为支持增强功能的设备,物联网业务和非物联网业务使用同一个移动分组域核心网。这种方式需要对现网分组核心网的PDSN、AAA升级改造,因此对网络影响较大。

独立承载阶段(也称为独立组网方式)是在物联网业务实现规模化发展后,将产生与人与人通信相互干扰的问题,同时也出现大量对通信质量要求较高的物联网应用。此时,应考虑采用物理/逻辑隔离的网络承载物联网业务,比如建设独立的接入网,在核心网中也划分专门的互联子网等。独立组网方式是由PDSN、AAA提供手机终端的业务数据路由,终端鉴权、认证、计费。AAA-M(物联网业务鉴权认证)存储物联网业务的数据签约数据;PDSN-M(物联网业务分组数据服务节点)从AAA-M下载业务签约数据,提供物联网终端业务数据路由,从而进行业务控制。手机终端接入PCF(分组控制模块),PCF将业务接入PDSN;物联网终端接入PCF,PCF将业务接入PDSN-M,这要求PCF能将不同用户的数据分发到不同的核心网设备。由于物联网业务的特定需求,为避免对现网业务的影响,对物联网业务单独部署C网分组核心网是必要的。

可以预见,如果中国电信C网在2~3年内能够实现EV-DO Rev.A向EV-DO Rev.B的升级,而物联网业务的发展也到了EV-DO Rev.B必须区别承载的阶段,那么EV-DO Rev.B的改造势在必行。而且,即使EV-DO Rev.B完成了适应物联网业务控制和传输的升级改造,但由于带宽等资源的限制,不但无法满足人与人的大容量数据业务需求,同时在承载如视频监控等高带宽、高实时要求的物联网业务时也会捉襟见肘。

3、物联网冲击下C网直接演进至LTE的利弊权衡

由上可见,如果中国电信采取由EV-DO Rev.A向EV-DO Rev.B升级,而后演进至LTE的策略,将不利于物联网业务的发展。因此,可考虑选择由EV-DO Rev.A直接演进至LTE的路线。

这种选择的有利方面,首先体现在LTE可预先独立设计物联网业务的承载和控制机制,而无须如EV-DO Rev.A和EV-DO Rev.B那样在完成网络建设后再进行适应物联网业务的升级。其次,LTE有比较充足的频谱与带宽,可以既承载大容量人与人的通信业务,又能承载高带宽、高实时性物联网业务。因为国际电联(ITU)己明确LTE FDD定义的频段,除450MHz、3400-3600GHz频段外的所有IMT频段,即WRC-07大会上明确的698-806/862MHz(我国为698-806 MHz),2500-2690MHz频段共298MHz频率,以及己规划的用于2G和3G中FDD业务的频段。而且,LTE支持1.25MHz、2.5MHz、5MHz、10MHz、15MHz和20MHz 的载波带宽设置,这种可变的信道带宽特性意味着频率规划与传统的2G、3G系统有很大的不同。其频率规划可以根据可用的频率资源以及组网需要进行灵活规划和配置,可用频点的个数不仅与可用的总频率资源有关,还与选择的信道带宽相关。这些特点都非常适合物联网业务的承载。

最重要的有利因素是,中国电信C网的演进能与其他两家运营商并驾齐趋,在LTE时代不至于输在起跑线上。当初,中国电信C网选择渐进演进路线的主要依据是认为LTE成熟时间难以判定,甚至担心LTE可望而不可及。但是,近来LTE的迅猛发展将全球布署LTE的“时间窗口”大大提前。在国际上,LTE目前已经获得了至少31个国家64家运营商的认可。同时,为了应对迅速增长的数据业务流量以及LTE标准化进程的加快,预计到2010年底,全球将有22个LTE网络开始运营。在国内,中国移动于2010年5月首先在上海世博园部署和开通国内第一个TD-LTE试用网络,同时2010年下半年在青岛、厦门、珠海三城市开始部署TD-LTE试商用网。市场调研公司Infonetics Research研究预测,欧洲、中东、非洲、亚太和北美地区将在2010-2012年间制造第一波LTE网络推出高潮。第二次LTE的高潮有望于2012-2013年现身,主要表现为中国运营商将与大多数西欧移动运营商同时推出LTE网络。由此可见,全球主要国家市场基本将2010-2013年作为开始部署LTE商用的“窗口期”。如果中国电信C网赶不上这波部署LTE 的“窗口期”,那么在未来B3G/4G的竞争中将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当然,中国电信选择由EV-DO Rev.A直接演进至LTE的路线,也必然存在弊端。其一,与经由EV-DO Rev.B阶段相比,直接演进至LTE产业链成熟的难度很大,尤其是终端的规模商用支持能力令人忧虑,成功的把握不大。其二,在2~3年内缺乏与HSPA竞争的能力,将降低C网的市场竞争力。其三,如果国内的物联网发展迟迟不能打开局面,其业务承载一直处于混同承载阶段,那么中国电信选择由EV-DO Rev.A直接演进至LTE的路线的风险将被放大。

4、结论

以高通公司为代表的CDMA电信设备商一直热衷于推动中国电信升级和部署EV-DO Rev.B,如果成功,作为全球最大的CDMA运营商的中国电信将为EV-DO Rev.B发展注入一支强心剂,带动全球其他运营商投入到版本B中。否则,坐视EV-DO Rev.B的萎缩,将危及CDMA电信设备商的根本利益。

但是,由于物联网的出现和迅猛发展,在影响C网演进路线与策略的诸多因素之外,物联网却构成了影响C网演进路线与策略的战略性因素。因为,如果走逐步升级的路线,建成后的EV-DO Rev.B将难以满足人与人的宽带接入和物联网业务的双重需求;同时,中国电信C网也将失去与其他运营商同步进军LTE的机会。

万事皆有利弊,但在事关战略性的决策面前,相信中国电信能做出正确地判断。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