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申:未来物联网产业利润服务类占60%(2)
记者:我们看到规划的第二部分的第三小点中提到两个数据500和200,要取得500项以上的重要研究成果和200项以上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您认为这个目标有难度吗?难点在哪?这些成果和标准的分布,您认为可能会涉及哪些方面?
张申:大家都知道,物联网重在应用,物联网可用于各行各业。物联网应用涉及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因此,我认为上述两个目标还只是一个相当保守的数字。
记者:我们知道物联网是一项综合性的产业。在规划中也提到智能交通、医疗等等。这就牵扯到多个高层部门之间的合作,在职能协作、利益分配等方面难免会出现冲突与摩擦,您认为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呢?在物联网发展中,如何界定各个参与部门的权力边界?
张申:就这一点来说,我的看法可能不太一样。用行政手段或某种人为的方法要实现多个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和利益分配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我不认为这会出现冲突与摩擦,至少不会有大规模的矛盾。物联网的特征决定了它将来必定是一个服务性的网络,根据ABI Research做的调查,将来物联网的利润分配为:硬件设备8%,系统集成20~30%,而服务的利润约占60~70%。因此,物联网发展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实现物联网应用的开放性,只要具有开放性,各个部门、各个行业都能将其有特色的应用服务提供到物联网里来。这种服务不是靠人为分配来实现的,要靠对服务的敏感程度和服务的质量实现。这就象在Internet上实现的服务一样,尽管腾迅、360它们相互闹矛盾,但它们都本着用户为上的宗旨,为用户提供服务。
记者:目前来看,物联网产业涉及的不少终端及网络设备其实已经规模初具,有的已经很成熟,那么在未来您认为该如何界定这一产业的范畴?(如不明确界定,将会与其他产业重叠,造成重复计算)
张申:物联网产业涉及的不少终端及网络设备己初具规模,但物联网所需的传感器、泛在感知与泛在计算还不成熟,应用服务未成形,这些都是需要攻关的。说真的,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界定物联网这一产业的范畴,什么叫重复计算,我觉得这些概念都是为了体现物联网的业绩而人为制造的,是为管理服务的,而不是物联网产业发展中必需的。试问在互联网发展初期,有谁界定过互联网产业的范畴吗?即使有,肯定也没将淘宝这类的服务性产业界定进去。这就说明了网络化的应用服务是不断推陈出新的,而不是靠人为界定的。为了业绩、为了政策的需要而做的所谓界定总是片面的和不可信的。所谓重复计算更是具有人为的业绩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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