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涛:以感知为目的 是物联网区别互联网的特质(2)
从另外一个角度,比如说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差别在什么地方呢?互联网关心的是内部,比如说某条消息、某条新闻,像主持人和我在演播厅里一起来讨论物联网是什么,这是一条消息挂上去了,谁去看都在那儿,而且互联网关心的是内部。物联网关心的是外部,我们外部,比如演播厅有什么事件发生,它关心的是外部。一个关心内部,一个关心外部,内部的东西有一个特点,比如这个消息放在这儿,谁看它都在那儿,不变的。但是外部世界不是以意志为转移的,比如这个屋子有没有人进来,这是不可预知的。既然目标、核心和感兴趣的点是两个不同的属性,必然物联网的架构和互联网是不一样的,物联网是一个全新的体系,它是以感知为目的的综合信息系统,这个比较学术一点儿。互联网是以共享为目的的信息内容提供。移动通信网是以传输为目的的,联通就行了。
那感知就是传感器吗?其实不是这样的。感知是一个很综合的体系,物联网的感知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体系,比互联网、比智能化更复杂的一套体系。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好多人说很简单。我今天跟你讲物联网,网友在听物联网,新华网之前有一个预告,说今天是一个什么事件。那如果说按照传感器,数据采集了,然后传输,再处理。那我今天讲话时不能直接跟你讲,它有一个指挥中心,我跟指挥中心讲,这就是传感器采集、传输、处理,这种架构,如果这种架构做互联网,互联网就会崩溃,它没法应用,也没法组织庞大的体系。物联网的感知是一个综合的社会化的感知体系,它不同于互联网、通信,不同于智能化、网络化,也不同于传感器,传感器仅仅是一个敏感元件,它是信息采集的,达不到感知体系。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