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明确方向推动物联网有序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物联网产业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推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在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并把物联网作为信息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那么当前我国物联网发展现状如何?未来5年我国物联网的发展重点是什么?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物联网主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以推动?在《物联网发展“十二五”规划》即将颁布之际,记者在第十三届高交会中国物联网发展论坛上专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司长闻库。
记者:本届高交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了展览展示,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此次部参展的理念和初衷是什么?
闻库:在这届高交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次设立物联网专题馆和物联网发展论坛,突出宣传物联网。物联网来源于信息化,但它又从另外一个角度,从感知世界和信息技术深度应用的角度,给人们一个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展示。特别是这两年我国物联网在发展中遇到了各种说法,大家对物联网还不十分理解,在一些方面还存有疑问,我们希望这次展览能在某种程度上帮助大家澄清认识,同时推动企业创新。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当前物联网发展现状?在推动物联网发展的过程中有哪些体会?
闻库:快3年了,我们对于物联网有很多的体会。一开始大家将物联网说得很热,认为物联网时代就要到来了,有了物联网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后来又把物联网说得一无是处。我的体会是要冷静地、一分为二地看待物联网的发展:第一,物联网发展是方向,这个目标绝不动摇,大家要坚定信心,共同努力。第二,物联网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艰苦的、努力的、渐进的过程,是信息化深度应用的过程。过去我们做了一些尝试,但是今天,随着物联网对信息化尤其是对两化融合、世界感知的应用,我们对物联网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认为物联网发展是有阶段性的。目前我国仍处于物联网发展的初级阶段,而且并不是说在现阶段物联网就能带来很多的收益,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第三,物联网无论在产业上还是在应用上还有很多差距。在产业上,元器件、传感器、系统集成水平等还不尽如人意;在应用上,应用水平、普及水平等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我说物联网是一个好的目标,也将是一个艰苦奋斗的过程。
记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推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在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那么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物联网产业的主管部门,在这两个方面将如何加以推动?
闻库: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的应用示范是物联网发展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也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从物联网发展来讲,与发达国家特别是信息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差距在哪里?恰恰就在这两个方面。
比如在关键技术方面,我们的传感器与别人有差距,在精度、普及率、功耗等方方面面还有很多不足,需要我们不懈努力。当然整个物联网不仅仅是传感器,但传感器却是我们的一个薄弱环节。应用也是如此,我们的应用目前只是些小范围的、局部的应用,与真正的应用还有距离。比如远程医疗,是不是大夫真的通过远程医疗上班了?这些都需要做很深的研究,需要跟相关主管部门密切沟通。未来我们将围绕这两个方面加大推动力度,比如针对传感器的薄弱环节,我们将大力培育传感器骨干企业,推动企业研发,拓展传感器的日常应用。同时我们也希望这些“应用”不仅仅停留在给大家看的层面,还要真的给大家用,以往的很多应用是用来展示的,不是用来使用的,未来要逐步改善。(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