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医药行业:物联网企业大有可为

来源:世华财讯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8 11:52 
核心提示:根据今年10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疫苗供应体系建设规划》,中央财政将投入94亿元资金,用于鼓励重点疫苗品种研发、提高已有EPI疫苗的实际接种率,强化疫苗应急生产保障能力、加强生产和物流配送环节监控等方面。

近期参加了第三届中国疫苗行业峰会得知,国家投入继续加大,重点品种有望获益;WHO预认证机遇难得,挑战犹存;冷链系统有待加强,物联网企业大有可为。

兴业证券11月28日研究报告指出,近期参加了第三届中国疫苗行业峰会,此次会议邀请到了中国CDC系统、中国农科院、台湾卫生研究院、中生集团、中牧集团、赛诺菲巴斯德、GEhealthcare、诺华、华兰生物、青岛易邦生物、福建新大陆等单位的行业专家及企业高管就疫苗行业政策、新产品研发、冷链配送、疫苗佐剂研制、WHO预认证、新版GMP认证、动物疫苗行业动态等议题与参会者进行了交流。

国家投入继续加大,重点品种有望获益:根据今年10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疫苗供应体系建设规划》,中央财政将投入94亿元资金,用于鼓励重点疫苗品种研发、提高已有EPI疫苗的实际接种率,强化疫苗应急生产保障能力、加强生产和物流配送环节监控等方面。预计目前在研的疫苗品种中,EV71疫苗(即手足口病疫苗,中生集团等单位在研,即将开展III期临床实验)、IPV疫苗(即注射脊髓灰质炎疫苗,昆明所、中生集团在研,其中昆明所已进入III期临床)、HPV疫苗(即宫颈癌疫苗)、幽门螺旋杆菌疫苗、登革热疫苗、肺炎疫苗等品种将有望获得重点支持。而EV71疫苗、Hib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品种有望在未来的政府采购中占据一席之地(判断其中尤以V71疫苗可能性最大,截止今年10月份,中国手足口病病例已超过100万例,儿童死亡病例超过400人),而在以人为本、重视个体接种效果的行业大背景下,从长远来看IPV(注射用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部分替代现有的OPV(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形成2剂IPV+1/2剂OPV的接种模式也将是大势所趋(目前OPV疫苗接种仍存在百万分之一左右的诱发脊髓灰质炎病例)。

WHO预认证机遇难得,挑战犹存:今年3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中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WHO的评估,自此中国疫苗企业可以自行向WHO申请预认证,加入WHO的全球采购体系。目前联合国系统每年采购的疫苗金额较大(约为8亿美金),主要用于非洲、拉丁美洲等缺乏疫苗生产和监管能力国家中的计划免疫项目。现阶段联合国系统优先采购的品种包括OPV、IPV、百白破+乙肝+Hib联合苗、部分流脑疫苗、多价肺炎苗、轮状病毒苗、黄热病苗等品种,而流感疫苗(含H5N1禽流感苗)、百白破+乙肝+IPV联合苗等品种也具有一定采购可能性。根据WHO的相关规定,申请WHO预认证的中国企业在通过新版GMP评审后还需要经过预评估材料提交、产品总结文件(PSF)评审、疫苗样品初步测试、WHO现场审计和报告评估结果等环节,估计在顺利的情况下,上述过程有望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在我国的主流疫苗企业中,华兰生物的流感疫苗车间已通过了新版GMP认证,并于10月28日向WHO日内瓦总部提出了季节性流感疫苗的预认证申请,天坛生物也将与盖茨基金会合作开展OPV疫苗的车间建设和WHO预认证工作。中国目前疫苗生产企业共有36家,年产能超过10亿剂,相比欧美发达国家在疫苗生产方面具有一定成本优势。随着部分中国企业陆续完成新版GMP改造,中国主流企业的部分品种有望在未来2、3年中进入联合国采购目录。但同时也必须注意到,目前联合国疫苗采购市场仍被五大国际疫苗巨头所垄断,采购的产品价格也远低于商业化运作下的产品价格,近年来国际疫苗巨头在印度、东南亚一带陆续进行了一系列收购,中国疫苗企业低成本的优势也正在削弱。(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