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主导未来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
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基础设施”不仅包括公路、铁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即俗称的基础建设(physicalinfrastructure),而且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即“社会性基础设施”(socialinfrastructure)。
我国经济这些年一枝独秀的高速发展,得益于各地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投入。2009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造成的经济下滑的巨大风险,中国政府推出“四万亿”投资的经济刺激计划,每年可拉动经济增长约1个百分点,其中近一半资金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和城乡电网建设,这不仅可以使我国加快摆脱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作用,还可以扩大内需,刺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消费的增长。
在现代社会中,通过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经济越发展,对基础设施的要求越高;完善的基础设施对加速社会经济活动,促进其空间分布形态演变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是其经济是否可以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近几年由于各种社会原因,肆意破坏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偷盗公共设施现象越来越严重。这给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带来很大的影响。
我们以电信基础设施为例:通信基础设施担负着社会日常通信和重要通信任务,为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国防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近些年来,通信基础设施防护一直是个难题,偷盗毁损通信基础设施现象猖獗。据统计,2010年重庆市三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遭受盗窃破坏通信设施案件6052起,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459万元。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威胁通信网络运行安全。
造成公用设施损坏可以大概分以下两类:一是人为故意破坏,比较严重的是盗窃行为。故意破坏公用设施。由于基础设施大量分布在室外,且无人值守,极易被犯罪分子盗窃破坏。犯罪分子盗毁基础设施主要为了获取暴利。二是无意造成的公用设施的损坏。在城市交通道路、河道、隧道等改造、建设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或个人不合理作业造成公用设施损坏。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在京主持召开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四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提出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切实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