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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企业司司长:全面推进我国物联网快速健康发展(3)

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9-07 15:49 
核心提示:财政政策力促我国物联网发展 在前两次信息化浪潮中,我国落后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起跑线上,致使到今天还处于被动地位,追赶的路程艰辛而漫长。表现在核心技术上,我们错过了创新的机遇期,致使长期受制于国外标准及知

财政政策力促我国物联网发展

在前两次信息化浪潮中,我国落后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起跑线上,致使到今天还处于被动地位,追赶的路程艰辛而漫长。表现在核心技术上,我们错过了创新的机遇期,致使长期受制于国外标准及知识产权的牵制;表现在产业上,虽然我们也有联想、百度、腾讯、阿里巴巴、浪潮这样一批大型企业,但与IBM、In鄄tel、微软、谷歌这样的国际巨头相比差距甚远。为弥补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缺失,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鉴于此,要充分吸取前两次信息化浪潮落后的教训,紧紧抓住新一轮信息化浪潮的战略机遇期,保障我国物联网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赶上或超过西方发达国家水平,已成为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重大战略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更加有力的财政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我国物联网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充分认识财政政策对推进物联网发展的重要作用。财政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其本质特征是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引导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弥补市场失灵或失效。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制定完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针对我国物联网尚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产业基础和核心技术十分薄弱,标准体系尚未建立,以及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等实际情况,迫切需要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物联网核心技术研发、标准制订、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我国物联网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发挥财政的杠杆调节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向物联网产业集聚,逐步形成市场牵引物联网产业发展的良性机制。通过财政政策与市场机制共同发挥作用,全面推进我国物联网的快速健康发展,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要求,也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手段,更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充分认识推进我国物联网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我国物联网发展。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推进我国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我国目前与物联网相关的财政政策主要有促进软件与集成电路发展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免、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重大专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技术研发资金等,对发展物联网而言,这些政策不仅比较零散,而且针对性不强,也未能形成支持物联网的政策合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我国物联网发展,中央财政从今年起设立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突出强调要贯彻国家技术创新战略,体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原则,重点从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四大方面对我国物联网发展给予重点支持。同时,针对政策设计比较零散、支持合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我们将加强现有财政政策间的协调配合,不断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配置政策资源,建立持续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同时研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政府采购引导市场需求的突出作用,加快形成以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为主导的财政政策体系,营造全面推进我国物联网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三是明确财政政策支持我国物联网发展的原则和重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必须坚持公正性、公平性、公益性,始终把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放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在财政政策的设计上,必须体现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必须注重自主创新和国际合作。要充分发挥财政公共政策定点调控的优势和作用,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着力支持物联网全面发展。在当前情况下,要充分考虑我国物联网尚处于发展初期这个特点,财政政策必须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对我国物联网发展给予全面支持,既要注重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又要注重发展中小企业;既要发挥核心技术创新驱动作用,又要发挥示范带动和应用牵引作用;既要支持东部发达地区,又要兼顾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要牢牢把握物联网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本质特征,密切关注物联网发展态势,一手抓核心技术研发带标准化,一手抓示范应用促产业化,同时还要支持物联网信息安全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尽快形成我国物联网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发展态势。

四是调动社会资本向物联网产业集聚。物联网是一个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的综合系统工程,技术领域复杂,创新性强,产业链条长,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显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迫切需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资本市场,社会资本充裕,为我们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推进物联网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是前两次信息化浪潮所不具备的。因此,必须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各类社会资本持续加大对物联网的投入。财政资金安排要充分体现国家战略意图和政策取向,为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物联网发展树立信心。同时,支持物联网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多渠道、多层次地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向物联网集聚。对于一些大型产业化项目,鼓励物联网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走现代产融结合的道路。

五是强化财政政策与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间的协调配合。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规划》、《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的制定将进一步明确我国物联网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方向和政策措施。财政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财政政策与战略规划、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合,做好财政政策的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尽快形成财政政策与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密切配合、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我国物联网发展的政策机制。各地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与本地区相关产业政策的互动研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推进本地区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要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和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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