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应用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意见(4)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作者:重庆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18 07:44 
核心提示: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重庆市物联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战略与政策,协调产业重大项目引进与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重庆市物联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战略与政策,协调产业重大项目引进与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

(二)强化目标考核。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定期通报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对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完善物联网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工作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和跟踪监测。

(三)实施扶持政策。 

研究制定我市包括财政、税收、土地、政府采购、人才等方面的物联网发展扶持政策。在财政资金安排上重点在物联网规划、平台建设、应用示范、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投入。在符合用地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物联网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将物联网产品和示范工程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在财政性资金采购中予以倾斜支持。

(四)鼓励创新创业。 

加大对物联网企业自主创新、自主品牌培育和超常规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力度,通过政府直接投入、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鼓励物联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专利申报、品牌创建、标准制定和规模发展。对市级以上物联网重点项目和发明专利获得企业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经费补助和奖励,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主要起草的市内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设立市级物联网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五)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我市重点发展的物联网产业项目,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物联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物联网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引导和鼓励条件成熟的物联网骨干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强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投资引导,鼓励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及社会资金投向物联网产业,创造有利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融资环境。

(六)强化人才培养。 

加大对物联网领域重点学科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我市大专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扩大学位点布局和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市进行物联网成果转化或创办物联网成长型企业。对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高层管理人员及复合型人才等物联网高端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研发和产业集聚带动人才集聚的机制,扩大对外开发和交流,引进技术和创业团队,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配套企业来我市共谋发展。

(七)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政策规划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搭建产业服务平台,为物联网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