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三网融合—— IPv6的市场推手(4)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我国IPv4向IPv6过渡的战略还面临数重挑战:与IPv4网络相比,目前IPv6网络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还没有进入到广泛部署实施阶段;IPv6产业链还不完善,处于产业发展的形成阶段;IPv6网络部署上,我国网络运营商基本完成了骨干网络IPv6改造的进程,骨干网上的网络设备基本都支持IPv4/IPv6双栈,但我国IPv6网络发展集中在骨干网层面,向城域网和边缘网络延伸不足,难以为IPv6特色业务的开发和规模商用提供有效平台,相应的IPv6终端也比较少;由于运营企业大量采用私有地址,直接影响了其他产业环节的IPv6投入力度;没有形成统一的全国性地址管理分配机制。技术上,IPv4和IPv6的互联互通是一个大问题,当前的互联网应用仍都在IPv4网络上,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IPv4和IPv6互联互通的问题,IPv6将成为孤岛,无法得到实质性大规模推广。
向下一代互联网过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核心网络,用户的接入设备、终端、应用、网站、软件等各个环节的同步建设和改造迁移,需要产业链的协同配合,因此国家层面的推动是产业成功的关键。CNNIC建议,在IPv4过渡到IPv6问题上,我们应当尽快实施国家行动计划,尽快建立统一的IP地址管理机制和政策协调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我国政府将在“十二五”规划中统筹考虑资源、产业、应用、建设、安全等方面的因素,全面推动下一代互联网(IPv6)的部署。在国家行动计划的统一推进、协调之下,地址分配机构、网络运营商、设备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和标准制定机构共同推动IPv6技术的快速稳定应用,促进我国实现IPv4向IPv6的平滑过渡。这也是我国在下一代互联网取得领先优势的关键所在,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IPv6的优势在于数量非常之大,号称能让“每粒沙子都拥有一个IP地址”,不存在IP地址耗尽的问题。因此,全面启用IPv6将彻底改变我国互联网未来发展受制于IPv4地址资源的窘境。面对IPv4地址消耗殆尽临界点的日益迫近,中国比其他国家面临着更加巨大的缺口压力,必须加大IPv6地址申请力度,进行大规模IPv6网络部署。目前,作为国家级IP地址分配机构CNNIC通过开通“IPv6地址快速申请通道”,面向CNNIC的IP地址联盟成员免费提供1块可携带的IPV6 地址资源,帮助ISP进行向IPv6地址部署的平稳过渡。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