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包容性增长”思维推进三网融合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包容性增长”的新概念,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国必须将社会共享作为信息化发展的目标,而作为信息化建设基础的信息网络——三网融合的网络,在包容性增长的大环境中实现深化发展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三网融合在市场层面就是要实现电信、广电企业的融合,实现资源的集约化、企业的规模化,从而提升国民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因此,要以“包容性增长”思维推进三网融合向深度发展。
秉承开放心态
2011年,三网融合试点将实质性展开,行业融合发展将进入更深层次,企业的融合产品内涵将更为丰富,这就要求更为开放的心态和合作意识。
在政府层面,有关规定、政策制定者的观念和理念需要进一步改变与开放,不能总想以自身的某一种职能作为挡箭牌来阻滞改革,拒绝市场竞争;在企业层面,融合发展是共同做大蛋糕,绝对不能以封闭的冷战思维搞“窝里斗”。广电和电信两大部门有竞争,但更需合作。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经济发展历程,众多产业见证了只有秉承开放的心态,才能让产业迅速崛起的事实。在执行阶段的三网融合中,各方只有秉承开放的心态,才能带来整个行业竞争力的快速提升。如上海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的异军突起,使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了三网融合的好处;在山西,电信运营商与广电部门合作,推出了通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合一的新“村通”模式。
融合产品内涵更丰富,涉及的产业链条更长、更复杂,需要运营商以开放的心态与各环节加强合作。在信息通信产业进入产业链主导的新阶段,谁的产业链更完善,谁的产品和服务就会更具有竞争力,不开放合作就没出路,电信和广电运营商在产业链中尽力发挥自身优势,可以充分体现自身价值。而且,电信业已经进入平台化运营的新时期,开放才能使平台更有生命力。
深化融合发展
我国三网融合政策已经破冰,开始在12个城市(地区)试点。广电和电信运营企业都积极行动起来,广电加快构建统一的全国性网络,电信在提高带宽的同时,实施了融合组网、IMS试商用和IT支撑建设,都为三网融合做了有效的准备。秉承包容性增长的思路,三网融合要走向深化,有必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有更大的动作。
首先,要融合形成产业链。三网融合必将形成一条横向延伸的产业链,各环节都担负一定的价值创造功能,相关利益主体必须转变传统的产业竞争观念,分工合作,创造出比单一企业更大的协同效应。这就要完善盈利模式,提高效用补偿,重塑企业价值观,打造理性主体。
其次,融合组网要加快步伐。要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城镇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要利用Wi-Fi简单的IP叠加优势,通过广泛分布,从整体上实现海量扩充,3G网络应凭借其高带宽改善用户体验。运营商在以家庭应用为主的基础上,再向企业市场和校园等热点延伸。
第三,家庭网关将规模应用。随着基于家庭环境的各种融合业务的深入推进, 多屏合一、互联网电视等业务将会取得突破;家庭客户需求逐渐从单一的语音、上网通信向娱乐、生活应用类的需求发展,电信运营商将大力发展家庭网络。三网融合后的家庭网关功能将会随着家庭信息化的广泛应用而扩展其功能,起到家庭业务管理和控制的作用,逐步成为宽带及多媒体通信服务的重要载体。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已经初步实现通过统一账号、终端融合实现业务融合。
第四,IMS规模部署。电信运营商加快IMS的部署,借助IMS向政企用户提供融合业务,并加大对RCS技术的研究和投资,通过将RCS和IMS相结合,为个人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整套的基于通信录的远程呈现、即时通信、群组聊天、文件传送等在线通信应用。
最后,要推进IT融合支撑。今年各运营商要特别关注计费系统领域的在线计费(OCS),它作为融合计费的核心系统,成为整个融合系统中实现跨网络、跨平台计费的关键,用它作为跨平台的融合计费最适宜。融合计费包括客户的融合,即客户品牌和付费方式的融合;业务的融合,即实现跨业务、跨产品、跨客户的产品捆绑和交叉优惠,实现业务经营与计费策略的完整衔接;计费模式的融合,即将计费提速、OCS实现融合;计费对象的融合,即预付费和后付费的融合统一。
走向融合监管
目前电信、广电企业仍是分业监管,在体制上造成了市场的人为割裂。试点后构建的三网融合网络的信息安全监管和保障,成为三网融合过程中始终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三网融合后,随着网络的开放性、交融性和复杂性的不断提高,传统互联网内容安全、手机短信安全以及音视频内容安全将进一步延伸和扩展,融合的网络将面临巨大的信息安全考验。一是信息源和信息传播范围的扩大对监管提出了考验;二是图片、音视频的实时性让监管难度加大;三是政企不分的广电体制是融合的最大阻碍;四是互联网内容服务层出不穷,三网融合后信息安全还会面临其他新问题。因此,在行政监管上跟上和适应新形势新需要是亟须解决的问题。
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到融合监管是方向。实行分业监管是当前的选择,根据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广播电视业务的内容安全仍由广电部门负责,而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内容安全由电信部门负责。这实际上就是三网融合前的监管模式,它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三网融合中的业务交叉融合问题。
延续多头管理可以作为过渡。三网中信息安全问题最复杂的是互联网,目前电信部门是互联网行业的主管部门,宣传、公安、安全、广电等部门是互联网内容的重要管理部门,但宣传部门又是网络文化的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是网络文化的重要管理部门。涉及意识形态的内容及文化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必须由宣传部门管理,而涉及网络犯罪或国家安全的信息安全内容则分别是公安部门和安全机构的职责所在。互联网这种特性决定了目前阶段网络内容安全只能是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管理。
最终目标是向最有效的统一管理机构前进。从国外经验来看,融合监管更具优势,如美国和英国都采取统一的监管机构进行融合监管。为解决三网融合多头监管的问题,应对国外的三网融合监管模式进行研析,进一步转变监管思路,结合国情,逐步建立融合监管体系,如在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设国家信息安全委员会,各省区市分别成立相应的国家信息安全委员会。可先行在试点地区设立融合的临时监管部门,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成立融合的政府监管机构,最终建立适应三网融合需要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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