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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昱:将“三网融合”融入现代文化产业发展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3 13:35 
核心提示:将“三网融合”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仅仅当做文化产业的支持手段,忽视了“三网融合”在新文化形态中的内容属性,割裂了信息化与文化在内容创新、体制创新等方面的有机联系。

胡昱(青岛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十七届六中全会要求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建设国家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创新业务形态,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的文化传播作用。其实,早在1998年我国就提出推进“三网融合”,之后连续列入国家“九五”到“十二五”四个五年计划,但目前“三网融合”仍游离于文化产业之外,没有完成数字技术从“手段和工具”向“力量和内容”的战略转移。形成这一状况,除了广电、电信、互联网部门之间存在利益分配和行政壁垒问题,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将“三网融合”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仅仅当做文化产业的支持手段,忽视了“三网融合”在新文化形态中的内容属性,割裂了信息化与文化在内容创新、体制创新等方面的有机联系。

在将“三网融合”融入文化产业方面,日本的经验可资借鉴。电脑、手机、互联网等数字化产品融入文化产业,使数字内容产业成为日本文化产业的战略重点。

在我国,“三网融合”已成待发之势,尽快将“三网融合”的雨露洒向文化产业,可从几方面着手。

一、将“三网融合”的科技属性融入现代文化产业。对百姓而言,“三网融合”即是三屏融合,即手机、电视、电脑屏幕的融合。据专家估计,“三网融合”将让每户家庭每年至少节省四五百元开支。将“三网融合”的科技属性融入文化产业,将带来新型文化形态,满足当代人对文化信息量大、信息渠道广、时效性强、方便快捷的要求。

二、将“三网融合”的前沿内容融入现代文化产业。在“三网融合”中,网络技术与文化内容相辅相成,二者的融合将呈现新的网络文化、新的网络监管理念和监管手段,并形成新的网络文化意识形态。

三、将“三网融合”的体制创新、核心竞争力融入文化产业。“三网融合”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广电传播“点对面”、电信传播“点对点”、电脑存储时序拓展的模式,将对文化内容的采集、制作、存储、传播、接收,以及播出者与受众的互动带来根本性的变革。“三网融合”是信息化建设的系统工程,必须由适合这一系统工程的全新体制来运营和推进,打破行政分割、部门利益的束缚。

四、将“三网融合”的人才为本融入文化产业。信息产业需要懂艺术的复合型人才。苹果公司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执世界IT产业之“牛耳”,与该公司有一位懂艺术创新和企业管理的CEO分不开。我们发展文化产业,就要使信息化领域的人才融入文化产业,培养文化产业部门的通才。

为实现上述融入,国家应通过顶层设计,解决掣肘问题,集中力量办大事。在目前试点城市上报方案基础上,由国家统一制定法规政策,规范技术、标准、流程,保障市场竞争有序和开放。同时,在国家层面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对“三网融合”后的运营进行统一监管,打破原有的分散监管体制。在此基础上,推进广电和通信企业等实体机构合作,如成立“三网融合”股份公司,实施业务融合,优势互补,增强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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