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宁波市所有公务用车将统一使用ETC
公务车通行费支付管理方式出现新变化。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明年1月1日起,宁波市所有公务车辆将统一使用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现金缴费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将不再报销。
为促进节能减排,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通行费支付管理,近日,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车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
通知指出,省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须于2011年10月底前全部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支付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市级党政机关、县(市、区)党政机关、全额拨款单位,须于2011年12月底前全部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支付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务车辆参照执行。
与此相对应,自2012年1月1日起,省级、市级和县(市、区)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报销公务车辆在本省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现金缴费通行费票据。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4月16日全省开通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以来,我市19个收费站开通了ETC通道,ETC网络覆盖全市近七成高速公路收费站,发展ETC用户1800余个,涉及私家车、客运班车、集装箱车辆4600多辆。
“车辆进入ETC车道时,通过电子标签进行缴费,既能提高公路通行率、解决高速公路拥堵问题,又能对公务车经过的路段进行记录,避免公车私用。”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