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标准 >

“物联网”标准亟待加速

来源:未知 作者:张立美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15 14:31 
核心提示:中国电子标签:“物联网”标准亟待加速 近日,中国RFID产业联盟在北京正式成立。有关专家介绍说,RFID是正在形成中的全球“物联网”的标准,目前我国亟待出台相应的中国标准,而其普及应用尚需各方协力共同实现跨越式发展。

近来,一种俗称为“电子标签”的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有关专家表示,在2008奥运会期间,中国可以将该技术用于人员安保、车流监控、门票及纪念品打假等方面,另外,在机场、超市和物流等行业也将能发挥巨大的作用。

近日,中国RFID产业联盟在北京正式成立。有关专家介绍说,RFID是正在形成中的全球“物联网”的标准,目前我国亟待出台相应的中国标准,而其普及应用尚需各方协力共同实现跨越式发展。

电子标签将成“物联网”标准

所谓RFID,即“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俗称“电子标签”,相当于条形码的无线版本,是目前国际领先的电子式信息承载装置技术。

中国RFID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曾强指出,继计算机组成的“互联网”之后,全球又爆发了以“人与物之间”、“物与物之间”为中心的“物联网”革命,其核心技术就是RFID电子标签。电子标签将给每一个产品一个身份证。由于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产品制造中心,因此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无线识别通信市场,中国将成为这场全球标准之争的关键。  

据介绍,全球已经或将有不少地区和行业大规模应用电子标签。曾强认为,在2008奥运会期间,中国可以将该技术用于人员安保、车流监控、门票及纪念品打假等方面,另外,在机场、超市和物流等行业也将能发挥巨大的作用。

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主任、国家药品编码办公室副主任胡菌女士介绍说,全球假药年销售额达到320亿美元,其中60%集中在发展中国家,电子标签的出现对于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标准重新起步

2004年年底,国标委发布通知说,由于“电子标签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机构之间工作重复”,暂停“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工作。现在,在中国RFID产业联盟成立的同时,一度被暂停工作的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也得以重新组建,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司长张琪兼任标准工作组组长,以加快推动标准化的进程。

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副司长韩俊公布了《关于成立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的决定》,工作组将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电子标签标准体系的研究,并围绕该标准预先研究、制定和修订工作。

据介绍,目前电子标签标准领域全球存在五大标准组织,他们已不约而同先后来到中国。他们包括以零售业巨头沃尔玛等为核心的GS1/EPC Global、每年向中国企业条形码收费的全球自动识别组织AIM Global、ISO全球非盈利工业标准化组织、日本UID组织、IP-X第三世界标准组织。曾强认为,如果说诺基亚、爱立信、摩托罗拉的GSM和CDMA垄断了全球“最后一米”移动电话的平台标准,那么电子标签就是“物联网”“最后一寸”的读码器平台标准。

标准普及应用尚需各方协力

我国在二代身份证等方面已经开始应用电子标签技术,是否意味着我国电子标签已经步入大规模应用阶段?对此,曾强表示,目前还有相当多工作要做。我国正处于从以市场换取资本和技术向以市场换取技术和标准转变的关键时期,推动这一转变,关键在于政府、企业等各方互动,抢先在制造业产品和网络技术的结合中实施标准化战略。标准制定之后,才能更好地加速普及应用,降低使用成本,并为工业生产、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

他认为,“物联网”电子标签一系列标准的制定方面我国与相关国际机构处于同一起点,要抓住此机遇,从一开始就立足于“政府牵头、企业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中国应鼓励企业以收购或合营的方式完成对IP-X标准的知识产权国有化,联合第二世界的ISO、UID、QIM共同形成全球RFID产业联盟。

记者了解到的信息显示,信息产业部已在今年电子发展基金中组织落实了RFID技术、标准和产品的研发及应用示范工作,进行了产业化部署。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