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三大焦点
2011年5月6日,继财政部发布《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与财政部办公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仅对《办法》中涉及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重点支持内容做了补充阐述,并对申请资格、条件和程序做了详细说明。国脉物联网通过综合研究《通知》与《办法》的各项内容,为物联网企业梳理出2011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注意事项,以期对参与申报的企业有参考价值。
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成支持原则
《通知》在“支持原则”的三项内容中都不同程度地提到“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技术创新”,因此,我们可以回溯到2009年8月7日温总理的“无锡讲话”,对当下我们思考物联网仍有意义,可见,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仍然是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反观我国制造业及高科技产业,“代工”和“复制”一直是抹不掉的两个历史污点,因此,物联网专项资金将目光聚焦在“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可谓恰逢其时。另一个重点是,专项资金将“应用示范”放在与“技术研发”的同等位置,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应用示范对产业化进程的影响非常重要,促进应用示范实际就是培育一批先行先试的“物联网标兵”,通过对经验和教训的总结,通过对发展模式的探索,最终成为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星星之火,形成感知中国的燎原之势。
信息安全领域是支持重点
《通知》在支持重点中主要分为四类项目,技术研发、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和标准研制与公共服务,而在前两类项目中,除了支持基础性硬件产品研发外,两次提到“信息安全”。对比物联网初期业界讨论的发展瓶颈,物联网的信息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万物互联之后,谁来保证信息的采集、供给及流通等整个流程,对位置信息、身份信息等如何进行管理,这些将成为物联网时代的关键问题。当前对个人隐私、身份证信息等的管理实际还处于“粗放”状态,人们关注“信息安全”往往是出现重大新闻事件才被关注,比如iphone对个人位置信息的采集。《通知》对信息安全问题的专项资金支持,不仅暗示了对未来信息安全的重视,同时对于物联网企业而言,在信息安全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将有可能获得市场青睐。
创新与自主知识产权是申报基础
在政策引导方面,《通知》提出“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在强调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及品牌方面,我们注意到“国际竞争力”和“大企业”,这里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希望通过资金及政策牵引,培育这样的大企业进入国际竞争舞台,不仅可以在家门口抗击各大“IT列强”的嚣张气焰,同时可以进入全球市场瓜分国际消费者的腰包;另一方面却是让人有隐忧的,也就是说,在当下物联网产业及企业现实面前,创业公司在创新和品牌上根本无法与大企业抗衡,那就意味着物联网专项资金在实际“流动”操作中,最终可能会自动向大企业倾斜,因为只有它们才符合申请资质。而在“申报的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中,也特别强调创新、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与前文提到的政策引导内容几乎一致,这里就出现一些疑问:到底培养大企业直接参与国际竞争,还是孵化一些具备创新能力的种子企业?互联网的寡头时代会不会传染到物联网时代?草根创业的黄金时代是否已经一去不复返?虽然如此,不过笔者相信,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与延续都是因为创新,充分的市场竞争将带给中小企业的生存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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