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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经济或助推音乐产业“弯道超车”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李含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11-15 10:53 
核心提示: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管理系讲师、艺术营销与传播教研室主任司思在沙龙上指出,新科技与音乐产业的结合,不断创造出新的商业模式;与国外音乐产业发展不同,网红经济在移动互联网背景下成为中国独特的音乐粉丝经济模式

“我叫陈一发,身高一米八!”在知名网红主播陈一发的直播间,弹幕上经常刷屏出现这样一句她的自嘲语。靠着讲段子、直播游戏、翻唱歌曲,人称“发姐”的她,坐拥770万粉丝关注。

而她的影响力,远不只于直播行业。2016年9月28日,陈一发发布个人首支单曲《童话镇》,荣获网易云音乐2016年度最热新歌TOP100第5名、2016年度分享量最高单曲TOP100第8名。

并非科班出身、却压倒一众大牌歌星,陈一发所代表的网红经济,以及由此形成的音乐新势力,俨然成为新时期音乐产业最热门的研究课题。

“信息时代对音乐产业的核心影响是行动力,不论是受众的接收方式还是内容生产者的内容生产方式,和传统音乐时代相比都有了巨大的变革。”在11月4日由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及腾讯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科技+文化:新音乐时代的创新之路”网络版权产业沙龙上,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院长赵志安如是说。

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管理系讲师、艺术营销与传播教研室主任司思在沙龙上指出,新科技与音乐产业的结合,不断创造出新的商业模式;与国外音乐产业发展不同,网红经济在移动互联网背景下成为中国独特的音乐粉丝经济模式。

司思以时下的热点“网红经济”为切入点,对新音乐的商业模式进行了新颖的探讨:“网红经济是依靠社交媒体聚集人气,再将线上粉丝转化为线下购买力的新兴盈利模式。我认为网红经济的模式可以移植到音乐行业中来,形成‘网红——平台——音乐’的链条,即通过培养网红来推广音乐,让粉丝为正版音乐付费。”

司思指出,将网红与音乐结合起来,锻造创新的音乐产业形态和模式,需要全方位行业的培育和培养,而最关键的一环,就是音乐内容本身,优质的音乐永远是第一核心竞争,“只要音乐好,大家就会愿意花钱买”。(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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