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娱乐 >

起底郭德纲“产业链”:六家公司增长惊人(3)

来源:娱乐独角兽 作者:庞宏波 袁佳琪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6-09-08 10:19 
核心提示:毕竟如今的市场就是一个逐渐消除边界化的市场,拍电影的可以做综艺,唱歌的可以拍电影,而这一切的背后都是利益二字。可以说相声在近几年成为了最为热门的IP之一,但是德云社一旦上市,内部成员的差距不断拉开,可

毕竟如今的市场就是一个逐渐消除边界化的市场,拍电影的可以做综艺,唱歌的可以拍电影,而这一切的背后都是利益二字。可以说相声在近几年成为了最为热门的“IP”之一,但是德云社一旦上市,内部成员的差距不断拉开,可能对于团体并不是最有利的选择,郭德纲在接受采访时也曾坦言:

“任何一个相声团体,拥有多少像你们说的这些商业包装、幕后推手、ip运作,他也不会成为一个德云社。为什么20年了,只有德云社能做两千人一场的商业演出?因为艺术类的东西永远是艺人的因素要占三分之二。”

虽然很多人看来,德云社不停有人出走是因为商业化动作不足,没有一套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甚至有人进行分析,如果一开始郭德纲选择入股、甚至控股曹云金的工作室,既给他自由、又享受利益,那么师徒二人的关系或许不会如此僵硬,因为从目前来看,德云社发展至今,对团队的控制是“班主”郭德纲最为看重的。

曹云金单飞对抗郭德纲,十年恩怨终“反目”

曹云金原名曹金,据自称2002年拜师郭德纲学习相声,2010年选择单飞。其实曹云金并非郭德纲第一个出走的徒弟,但却是第一个自立门户和师傅竞争的徒弟。

曾经在德云社时,曹云金深得郭德纲器重,被称为“德云社四少”之一。单飞后,曹云金将自己打造成了一个全能艺人。曹云金被戏称为相声界“吴彦祖”,单飞后也开始了自己的多栖发展。拍电视剧,拍电影、演话剧、出书。但最重要的是他开办了听云轩,开始和德云社“抢生意”。并且曹云金在上海也成立了自己的影视工作室。

单飞后的曹云金也曾大火过,2012年起,连续三年登上了央视春晚。但是却负面新闻缠身,曾大街上与人动粗,也曝出在剧组耍大牌被开除等。而近两年,事业发展似乎遇到了瓶颈,反观郭德纲和岳云鹏在这两年似乎走上了事业的新高峰。

郭德纲清理门户事件一出,曹云金的反应也算迅速。从开始的暗指到现在的明战,曹云金的长文一经发出迅速在微博、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首发,可以说非常善于利用自媒体为自己造势。从《欢乐喜剧人》岳云鹏夺冠,到即将播出的《喜剧总动员》郭德纲再次与岳云鹏携手出战来看,曹云金确实有些热度下降。

其实任何一个公司或者团体,都会面临从小到大发展变更的困局。尤其是对于相声这样非常传统的艺术形式来说,靠着新媒体成功复兴,靠着新媒体成功壮大。如何摆脱传统手艺人师傅带徒弟模式,用现代化的企业运作模式去管理被商业化的相声行业,这对于传统团体内部来说尤为重要。

假如做一个大胆的设想,曹云金和郭德纲的矛盾如果能用马云“十八罗汉”的合伙人制去解决,类似今天“曹云金”的撕逼,是否可以避免呢?

十年恩怨情仇,最后只落得一句“江湖之大,再也不见”的下场。而郭德纲还没出手反击,看来这场娱乐圈最大的“撕逼”,更猛烈的还在后面。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