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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波怒斥抄袭 向方大同文章维权

来源:新浪娱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5-05 09:52 
核心提示:另外李春波还指,文章自编自导自演的电视剧《小爸爸》大量使用自己创作演唱的《呼儿嘿哟》,却“至今没有人来和我交涉版权事宜,也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给我的版权费。”

此前76岁的“言情剧教母”琼瑶,指责于正新剧《宫锁连城》抄袭其旧作《梅花烙》,还在微博发公开信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停播该剧。5月4日,经典歌曲《小芳》的词曲作者以及原唱李春波仿效琼瑶,在微博上给版权总局写公开信,要求维权。他列举了四个“侵权事件”,指方大同的新作《小方》副歌部分完全照抄《小芳》,但“我从来没有授权给任何人使用。”根据业内人士透露,“方大同做音乐很多年,他公司金牌大风肯定有(歌曲版权的)授权,不可能随便就拿来用。具体是怎样授权的,公司不久应该就会进行说明吧。”

另外李春波还指,文章自编自导自演的电视剧《小爸爸》大量使用自己创作演唱的《呼儿嘿哟》,却“至今没有人来和我交涉版权事宜,也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给我的版权费。”

斥方大同抄袭《小芳》:本人从未授权

李春波在长微博里写道:“我看了琼瑶阿姨的公开信,也让我鼓起勇气写下这封公开信,以期得到版权保护部门的帮助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李春波例举了四个“侵权事件”。他指,香港歌手方大同最近的新作《小方》不仅名字与自己以往创作的《小芳》类似,容易混淆,而且副歌部分完全照抄《小芳》,“而且更让我惊奇的是,音乐风云榜中,歌手方大同公开说我本人有授权给他使用。本人再次声明:我从未将歌曲《小芳》的版权授权给任何人使用。听到自己作品被改动就像自己的害你被整容了一样,而且据说次歌手已经在很多地方参加商演,通过此歌曲获得高额演出费用。我想请教两位领导,这种抄袭和翻唱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算不算侵权?如果算,应该怎样维权?”

斥文章电视剧《小爸爸》侵权:茶水都没请我喝

2013年文章自编自导自演的电视剧《小爸爸》火爆电视荧,并在视频网站创下点击纪录。李春波指,《小爸爸》大量使用了其创作演唱的歌曲《呼儿嘿哟》,以及由海量的彩铃下载,“甚至还有别人翻唱的不同版本的歌曲及彩铃下载,至今没有跟任何单位和个人跟我交涉过版权事宜,至今我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给我的版权费用,甚至连杯茶水都没有请我喝过或是什么感谢之类的话。”

此外,李春波还指,自己创作过《小芳》《一封家书》等40多首歌曲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手机彩铃下载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下载过我的歌曲……我没有收到过任何版权费用。”还有对于光碟盗版,李春波也是深恶痛绝。

李春波维权公开信全文节选: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蔡赴朝局长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蒋建国党书记

两位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李春波,先送上我最真挚的问候与祝福!

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港台流行歌曲风靡大陆的时候,我是中国大陆最早出版,发行原创专辑的音乐人之一从1993年开始由中国唱片广州公司出版、发行了我的首张自己作词、作曲并演唱的专辑《小芳》以及之后的《一封家书》等,都受到广大听众朋友的支持和喜爱,这让我非常的欣慰和高兴,可也有些事情一直困扰着我至今,细细算来这些问题竟然困扰了我21年了。在亲朋好友的告知下,我看了琼瑶阿姨维权的公开信,也让我鼓起勇气写下这封公开信,以期得到版权保护部门的帮助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也让我倒一倒积压在我心里这20多年的苦水吧!

第一个侵权事件:

最近很多业内朋友打电话向我询问同一件事怎么把自己的成名作品《小芳》授权给别人翻唱了,这让我很吃惊与不解。因为我从未有授权给任何人使用。也许是朋友弄错了,仔细了

解之后原来是最近有个叫方大同的香港歌手,他自称原创歌手并作了一首歌曲名叫《小方》。我一看“小方”和“小芳”,这很容易混淆视听概念!而且更让我惊奇的是凤凰网和北京文艺频道共同播出的音乐风云榜歌手方大同公开说我本人有授权给他使用。这让我感到很奇怪,我本人再此声明:我从未将歌曲《小芳》的版权授权给任何人使用。我仔细听了一下方大同的《小方》,除了名字和最的《小芳》谐音一样,歌曲内容部分最经典的副歌部分完全照抄而且听到自己作品被改动就像自己的孩子被整容了一样,而且据听说此歌手已经在很多地方参加商演通过此歌曲获得高额演出费用。我想请教两位领导,这种抄袭和翻唱并且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算不算侵权?如果算,该怎样维权?

第二个侵权事件:

2013年由文章自编自导自演的都市情感成长话题大剧《小爸爸》已于同年9月1 3日完美收官,刷新多项历史记录。自开播以来,《小爸爸》收视率便一路飙升,不仅多次拿下冠军宝座,在四大卫视联播的情况下两个卫视的收视率双双破一,实属罕见。网络点击量方面,《小爸爸》早已突破10亿大关,更是创造多项新记录。诸多业内人士表示,《小爸爸》已成今年“现象级大剧”。就是这部热播的电视剧里面未经我授权大量使用了我创作、演唱的歌曲《呼儿嘿哟》,以及有海量的彩铃下载。甚至还有别人翻唱的不同版本的歌曲及彩铃下载。至今我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和我交涉版权事宜,也没有任何单位和人支付给我版权使用费用。甚至连杯茶水都没有请我喝过或是什么感谢之类的话。这是不是太不尊重我们这些花费大量心血默默为原创音乐事业奋斗的作者们。我真的很寒心。我想再次请教两位领导:这种没有得到原创音乐人授权,就赤裸裸的拿到电视剧里使用的制片方们算不算是“拿来主义”,这种现象算不算侵权?如果算,该怎样维权?

第三个侵权事件:

手机彩铃下载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没下载过我的歌曲。但我要感谢下载过我歌曲喜欢我歌曲的朋友。我还要告诉你们我没有收到过任何版费,我曾创作过《小芳》、《一封家书》等40多首歌曲,从未授权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单位的使用费用。敬爱的两位领导,我第三次请教,我该如何维权?(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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