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选秀女车中烧炭自杀 父亲:选秀害了她
4日,报道了失踪3日的选秀歌手许阳丽,被其父发现已在轿车内死亡的消息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剧不幸上演。许阳丽因去年参加过选秀节目被大家所熟知,加之年仅25岁便选择死亡,自杀后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4日晚,记者再次来到成都某小区许阳丽家中采访。许阳丽家中充满悲痛气氛,许阳丽的家人办理她的后事。四川演艺界的叮当、林晓冬、杨松、廖健以及许阳丽生前同是歌手的晶晶、宣丽等大批好友,络绎不绝来到灵堂大厅,悼念许阳丽。
生前曾抱怨娱乐圈好歪
许阳丽的父亲许明贵,因失去爱女悲痛过度,双眼红肿。他一见记者,便悲痛大哭:“是选秀害了女儿性命!”
许明贵说:“我的女儿才25岁。我恨女儿不该去参加啥子选秀!我们家有房有车有存款,可以说没有任何生存压力。女儿一次次去参加什么‘超女’、‘花儿朵朵’、‘搜狗超女’等选秀,比赛成绩好,歌又唱得好。北京歌星常宽当评委,都赞扬女儿是金嗓子。可女儿却始终当不了大红明星,永远上不了电视台的大晚会,她心里一直都很郁闷。我们父女俩有好几次交谈,她都抱怨说‘娱乐圈好歪,唱得好的登不了电视台的晚会,唱歌跑调、假唱的人却一次次登台亮相。对我们这选秀歌手,太不公平了。’”
许阳丽在1岁半时,就被生母抛弃了。许阳丽去世后,生母也没有来殡仪馆看女儿的遗体。许阳丽的养母侯元良证实:“许阳丽是我抚养大的,我们母女感情一直很深。女儿生前很阳光、很健康。可她每参加一次选秀,就绝望一次。女儿成绩虽好,却始终大红不起来。星途渺茫,让女儿非常绝望。所以,她看到当明星前途渺茫,终于走向了不归路。”
警方调走两张存款证据
据许阳丽养母透露:9月26日,许阳丽突然从银行取走了10万存款,但查找了半天,这10万存款至今去向不明。
许明贵也透露:成都警方经过现场探查,已确定排除了许阳丽被他杀的可能性,4日正式作出鉴定:许阳丽为车中二氧化碳中毒自杀身亡。但因许阳丽有10万存款去向不明,成都警方怀疑许阳丽是否生前曾被人敲诈,4日已调走了许阳丽的两张存款证据,与银行配合,开始秘密侦查。
当记者问“许阳丽生前有没有男朋友?”许明贵说:“女儿没有男朋友,她很好强,说如果选秀不成功,就不谈恋爱。”
5日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4日晚,许阳丽的妺妹又拿出了许阳丽自杀前留下的20多张小字条——“罪人,我是罪人,最后大家都会讨厌我。”“爸妈妹,我知道我对你们不好,我很羞我很糟”,“人为什么要活着,在一切没变糟前,离开。”……
众人看着这些字条,都在认真分析。认为许阳丽选择自杀,一是觉得自己是罪人,害怕大家讨厌;二是觉得对不起家人;三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活着……显然,这个25岁女孩或许是得了抑郁症。
因许阳丽于9月29日车中自杀,尸体已开始腐烂。4日,经警方同意,5日下午2时,许阳丽家人将在成都某殡仪馆举体许阳丽遗体告别仪式。
4日晚,许明贵说:“女儿的追悼会及遗体告别仪式举行时,认识的朋友们都来送她一程吧!告慰一下她的在天之灵!也慰藉一位选秀歌手的父亲!”
对许阳丽的自杀,许明贵的亲朋好友都很痛心,“笔笔雨马维维”在微博上透露:刚从艾菲(许阳丽)的灵堂回来心绪难平!脑子里反复出现下午法医把这个年轻的生命从她车里抬出来的场景!一个我熟悉的年轻的生命就在我眼前消失了!师兄廖健哥说得好:不应该啊!你这是不孝,你想过你的父母,你的妹妹他们怎么办?你可是家里的顶梁柱啊!看着你的爸爸声嘶力竭的哭喊!你真的太狠心!”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