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娱乐 >

SARA“配角”台湾窜红 大嘴巴现场求“翻唱”

来源:腾讯音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9-22 21:16 
核心提示:21日晚,SARA受邀请参加台湾三立电视台现场直播大型娱乐互动栏目《完全娱乐》,与台湾当红嘻哈组合“大嘴巴”怀秋和MC40再度碰面!2009年,SARA在台宣传第二张新专辑的时候,就曾与“大嘴巴”成员一起上综艺节目。

携个人第三张全新专辑《拜拜.爱过》登陆台湾宣传以来,“亚州伤情歌小天后”SARA在宝岛人气急涨。尤其在娱乐事业发达的台湾,SARA的新专辑《拜拜.爱过》更是成为电台和电视台的热播首选!

21日晚,SARA受邀请参加台湾三立电视台现场直播大型娱乐互动栏目《完全娱乐》,与台湾当红嘻哈组合“大嘴巴”怀秋和MC40再度碰面!2009年,SARA在台宣传第二张新专辑的时候,就曾与“大嘴巴”成员一起上综艺节目。此次来台,SARA的整体造型全部改变,令“大嘴巴”怀秋和MC40惊呼“美艳”!

现场主持人怀秋还告诉SARA,在来电视台的路上,在车内还听到中华广播电台播放SARA的情歌《配角》,令SARA开心不已。而MC40也说,这次SARA的转型更加贴近台湾,台湾现在唱伤情歌类型的女艺人非常少,此次SARA的出现,及时添补了这一空缺!节目现场,SARA演绎了这首《配角》,主持人MC40还现场求翻唱,要改一版电音《配角》由大嘴巴演唱,SARA大方同意,还说版权也可以送给大嘴巴!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