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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咪开记者会否认诈骗钱财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27 09:35 
核心提示:张咪的律师王军向媒体表示“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一个虚假的合同等骗取投资人,张咪并不符合这个“诈骗”的定义。张咪说:“我在派出所做笔录期间,外界的不实传闻损害了我的名誉权,我会用法律手段维护名誉权。”

日前歌手张咪被服装设计师齐丽英与女子水晶乐坊出品人黄子琦指控诈骗150万元,在首都机场被警方带走调查。后因证据不足,双方离开派出所,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昨天,张咪在京召开说明会,详述被指诈骗始末,并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她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报案人齐丽英﹑黄子琦损害名誉权责任。

近日齐丽英和黄子琦爆料,去年张咪以投资音乐剧为名说服她们出钱,两人分别给了张咪100万元和50万元。该剧原定今年6月演出,直至8月仍然没有动静,两人联系张咪未果,转而报警。23日晚,民警将准备去加拿大的张咪阻拦在首都机场,并将纠纷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26日,张咪讲述了齐丽英、黄子琦加入音乐剧《中国一夜》的过程。张咪称该剧是英国一个导演和演艺公司的项目,自己担任演唱,齐丽英和黄子琦都是主动要求参与投资,并且和制作方签了合同。因为两人和制作方沟通不便,故以张咪的身份证开设了一个专款专用账户,这个账户由负责项目的专门财务人员打理。今年7月,音乐剧因为各种原因进度受阻,齐丽英和黄子琦流露撤资意愿。张咪表示她只是项目的参与者,而不是合约的履约人,没有权利承担这个责任。

对于涉嫌诈骗的音乐剧,张咪表示该项目仍在运行中,然后展示了舞台效果图等证据,但是对首演时间并不清楚。张咪的律师王军向媒体表示“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一个虚假的合同等骗取投资人,张咪并不符合这个“诈骗”的定义。张咪说:“我在派出所做笔录期间,外界的不实传闻损害了我的名誉权,我会用法律手段维护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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