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鸥回应被零点乐队起诉事件 称拥有演唱权
零点乐队前主唱周晓鸥被吉他手大毛等人起诉,被指单飞后打着零点乐队名义宣传,在河北邯郸的商业演出上擅自唱零点乐队的老歌,为此向周晓鸥索赔500万元,目前河北邯郸市中级法院已经立案。23日傍晚,周晓鸥发表声明。
零点乐队吉他手大毛、鼓手二毛和键盘手朝洛蒙诉称,2008年3月26日周晓鸥正式离开零点乐队,并表示以后不再表演零点乐队的任何作品。本月13日,周晓鸥在邯郸组织歌友会,演出前在网站、媒体、邯郸的大街小巷广发宣传资料,盗用零点乐队的商标及原告等人的肖像进行宣传。大毛等乐队成员要求周晓鸥发布道歉声明,消除影响,不得再以零点乐队名义组织、参加各类演出及制作发行唱片,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500万元。
23日傍晚,周晓鸥所在的公司就此发表公开声明,声明中表示,一,周晓鸥在邯郸歌友会当晚演唱的《爱不爱我》等六首歌曲属于其离开零点乐队前集体创作的作品,周晓鸥作为版权人之一,终身有权使用这些作品;二,周晓鸥自离开乐队后从未使用过“零点乐队”这一名称做过任何宣传,且在与主办方签订合同中都明确地约定过这一点。
此外,声明中还透露了周晓鸥2008年离开零点乐队单飞的原因,“早在零点乐队其他成员(2004年)的负面新闻出来之前,周晓鸥已经与沉迷毒品和赌博的兄弟们渐行渐远,但为了兄弟间的这份情义仍然坚持到了2008年2月。这一年,周晓鸥将要做爸爸了,他感觉到自己一定要做一个健康的好父亲,绝不能再参与到那个让他心灰意冷的集体中,因此才在其个人博客上宣布退出零点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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