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案牵出无线艺人商演价 佘诗曼起价4万元
7月9日讯,令香港媒体苦等的陈志云案近日终于出现“小高潮”,“视帝”黎耀祥 7日公开出庭作证十分钟,香港无线几位星级艺人的商演价也在全城瞩目中曝光。因为涉及被陈志云抽取酬劳,黎耀祥在作证时也不得不曝光商演价格,而几位涉及此案的花旦包括一姐佘诗曼、当家花旦杨怡等没有出庭作证,但通过法庭宣读了书面供词,属于商业机密的“出show价”大公开:一直低调的杨怡出场费近年大涨,底价开到4万到5万,而已经离开TVB的佘诗曼身价则只有下限没上限。实习记者沈参记者展娟娟
前情回顾
香港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嫌受贿及诈骗案6月21日早上正式开庭审讯,案中涉及多项控罪(即在无线电视业务的活动和节目中涉受贿款、不诚实挪用制作节目合约费用及串谋讹骗艺人免费出席活动),3名被告陈志云、思潮广告公司董事丛培昆、无线电视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皆否认控罪。控方将传召数十名证人,当中包括TVB艺人佘诗曼、杨怡、杨思琦、陈敏之等,而方逸华、乐易玲等TVB高层也随时出庭作证。并有200多件证物呈堂,案件预计最少审理20天。
现场直击
黎耀祥作证,曝光商演价格
黎耀祥昨日早上11点抵达法院,当天控方先宣读了他的书面证词,黎耀祥的证词指无线综艺科及丛培昆经营的思潮公司,分别联络他出席2009年在奥海城举行的除夕倒数活动,由无线综艺科与他商讨活动细节,无线表明不支付演出费。言辞中黎耀祥颇为隐晦,表示出席陈志云安排的活动是“友情价”,没有受骗,而佘诗曼的口供直接表示,若不是陈志云提出要求,她不会出席,暗指陈志云施压。
佘诗曼透露,去年一月时,经理人通知她要出席陈志云的签书会,并表明没有酬劳,虽然她当时正拍摄剧集《公主嫁到》,但“有人告诉我,因为陈志云亲自要求,一定要放我出去,没有酬金”。佘诗曼最终如期出席,在收到钻石和手表作报酬后,才知道活动有赞助商。她坦言,由于无酬劳,她并不想出席,“如果不是陈志云要求我出席,我一定不会出席”。并且杨思琦的供词中也表示,是在经理人安排下出席签书会,没有收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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