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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为忠:荧屏娱乐限时限量不如提升质量

来源:东方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30 11:07 
核心提示:最近有消息称,广电总局对娱乐节目的播出又有了新规定,要求各地方卫视从7月起,在17:00至22:00间,娱乐节目每周不得超过三次,每次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娱乐的范围包括益智、游戏竞技、带娱乐元素的服务类、新闻类节目。对这一限制令,多家卫视的工作人员

最近有消息称,广电总局对娱乐节目的播出又有了新规定,要求“各地方卫视从7月起,在17:00至22:00间,娱乐节目每周不得超过三次,每次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娱乐’的范围包括益智、游戏竞技、带娱乐元素的服务类、新闻类节目”。对这一“限制令”,多家卫视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已经听说了,但正式通知还未下发”。

有媒体分析,如果“限制令”真的下发,各大卫视中的湖南卫视绝对要哭到背气,因为它的娱乐节目数量不但远远超过“每周三次”,且都是在“限播令”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所以,面对“限制令”,“芒果台”很“受伤”。

有一句成语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受伤的岂止湖南卫视一家,更受伤的应该是观众。难怪消息一经披露,网络上一片怨言,“限播令”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不少网友都为湖南卫视抱屈,认为:这条禁令会让湖南卫视遭遇灭顶之灾,因为其他卫视的娱乐节目都在22:00后,而芒果是反的;另外,也有网民建言,虽然现在很多娱乐节目都堕落了,但不能一刀切;更有一种意见认为:看电视就是为了娱乐,不让播娱乐节目,看啥?

好在“限制令”还未正式下发,还有完善的余地。但是,换一个角度看“限制令”,这对改变荧屏的“娱乐化”现象,尤其是对拓宽办好电视节目的思路,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还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限制令”这个词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在收视率的诱惑下,经济利益的驱动,荧屏“娱乐化”泛滥已是不争的事实,更为令人担心的是“娱乐节目”的“低俗化”。广电总局曾就情感类节目出现的问题,向全国电视台下发了“整改令”,这些举措得到了电视台的积极响应,全国62家电视台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栏目组年会上签署了一份名为《南方宣言》的“行业自律公约”。关于广电总局要求对情感类节目和电视剧创作进行“自查”和“整改”的要求。现在,又要对“娱乐节目”发出了“限制令”,作为卫视这样一个传播媒体,承担着主流价值观的导向功能,面对主管部门的“限制令”和“整改令”,被动改不如主动改。现在,主管部门禁令不断,指向性明确,涉及单位不但要令出惟行,更要举一反三,强化传播的责任意识。

《中国达人秀》究竟为什么这么火?除了达人们展现的精彩才艺,另一点就是“用娱乐包装的百姓故事。”《中国达人秀》的成功,主管部门更应该抓住这一成功的选秀范例,在电视同行中开展一次学习活动,研讨“绿色选秀”的样本意义。在中国电视界,像《中国达人秀》这种高开高走、继而被“山寨”到无路可走的节目比比皆是,所以也有专家忧心地建议:“别像选秀节目或者婚恋节目那样最后被下一道‘紧箍咒’,把本来不错的节目扼杀了,这是当下达人节目组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专家的这种担心值得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娱乐",影视剧也属于这个范畴,这又如何界定和限制?寓教于乐,荧屏需要健康的娱乐。对“娱乐节目”的“限制”,其实,更重要的是要遏制“一窝蜂”,比“数量和时间”上的“限制”更重要的是“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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