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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张朝阳指派人躲客房中偷拍 主观有恶意(3)

来源:新快报 作者:王月宝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8 17:59 
核心提示:我很后悔请来张先生参加我们的婚礼。张先生与我相识多年,都以朋友相待,我也是对他有相当的信任。但是当天其不但自发微博,还带来其助手毛国莉进行一系列偷拍的安排,真的让我很震惊。 和所谓中国第一大门户网站搜

我很后悔请来张先生参加我们的婚礼。张先生与我相识多年,都以朋友相待,我也是对他有相当的信任。但是当天其不但自发微博,还带来其助手毛国莉进行一系列偷拍的安排,真的让我很震惊。

和所谓中国第一大门户网站搜狐相比,我们在媒体的资源上很渺小,但是我也相信有法律的约束去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隐私不被别人利用。也有人劝我别和他过不去,因为他们有话语权。但我相信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们一定会用法律的渠道去捍卫我们的隐私,我们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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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现身兰会所

3月26日晚,刚刚在三亚大婚的汪小菲现身自家的兰会所,随行的还有小S夫妇,“汪太太”大S则未见陪在身侧。当晚,汪小菲一直与朋友呆在包厢中,直至凌晨12时半左右,才在保安的护送下离开,全程没有就婚礼的相关事项作出任何回应。

汪小菲抵达会所后一直与小S夫妇及其他朋友呆在包厢中,包厢外拉上了丝绒门帘,并有三四名保安守在门口阻止其他宾客进入。其间,小S曾走出包厢,见有媒体上前拍摄、提问,小S略显惊讶,她表示自己是来找姐姐的,便再次进入包厢。凌晨12时半左右,汪小菲在保安的护送下离开,也许是小S已给他提前打过预防针,见到媒体,汪小菲表情淡然,一言不发,没有就婚礼的相关事项以及与张朝阳之间的争执作出任何回应。

律师详解张朝阳侵权争执

“如果张朝阳不说话,法官会认为他心虚”

汪小菲与徐熙媛(大S)的婚礼,由于一连串的偷拍事件,再次引起广泛关注,25日晚,汪小菲与大S联合发表律师函,要求张朝阳对其个人微博上发布的不实内容道歉,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这一出已经演变成“闹剧”的婚礼,多方各执一词。而汪小菲和大S到底应该告谁,在哪里起诉,张朝阳和旗下网站行为是否涉嫌侵权?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赵先生,对这重重的矛盾加以解析。

张朝阳应该马上回应

律师赵先生首先表示,在没有得到案件详细、全面的信息之前,并不能做出准确的分析。他首先建议张朝阳就汪小菲夫妇的律师函作出法律回应,“如果你不说话,法官认为你对这个东西心虚,认为你没有积极行使你的辩驳权。”

汪小菲可能告错了人

汪小菲在律师函中表示,“张朝阳先生竟随即又指派另一位不知名之人士,躲在张朝阳先生下榻之客房中偷拍,并在张朝阳先生所经营之网站上,明确标示‘秘婚引发微博直播大战不准拍照?不准记者入场?那就微博吧!’这些都显示出张朝阳在主观上确实具有恶意,且客观上早已事先安排、规划好所有偷拍行动。”

对此赵先生表示,那就要去找那位“不知名之人士”讨要说法了,看他拍的照片是否构成侵权,而且要看这个人是不是其员工,是以其工作人员身份还是以私人身份拍摄的照片,是属于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这些都需要公司去解释后再做进一步判断。

是否侵权暂不能确定

汪小菲与徐熙媛在律师函中称,张朝阳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他俩的“名誉权”、“肖像权”与“隐私权”。对于张朝阳“既不认错,也不道歉”的态度,汪小菲夫妇要求张朝阳公开道歉并承认错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赵先生认为,对于微博发布消息是否构成侵权,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民法通则有原则性界定。关键看(张朝阳的微博直播)是否可以套得上(原则性界定),如果微博内容不构成诽谤侮辱的话,就不算侵权。

至于怎么样才算是“侮辱诽谤”,赵先生强调,这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关键要看侵权行为是否对被侵权一方造成伤害,“比如在公共场合下对你进行侮辱诽谤,使你的社会名义降低。”但每一个法官对此的看法都不一样。(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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