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娱乐 >

《语路》电影版制作完成 成新媒体电影典范

来源:网易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14 18:07 
核心提示:电影版《语路》由十二部各约七分钟的短片集锦而成,每部比已经曝光的网络版长四分钟,影片内容是中国21世纪初人物志,是一个时代的记录,也是电影与不同界别的碰撞。

3月14日报道,今年一月,贾樟柯与苏格兰威士忌尊尼获加合作,由他监制并与六位年轻导演一起拍摄的十二部网络短纪录片“语路”一经推出就获得了极大的社会反响。“语路”计划旨在通过展示在不同人生角色中完成理想的代表人物的话语,鼓励一代人思考并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梦想, 这与尊尼获加倡导的 “永远向前”精神一脉相承。

《语路》导演卫铁、陈涛、陈挚恒、王子昭、陈翠梅、宋方。
《语路》导演卫铁、陈涛、陈挚恒、王子昭、陈翠梅、宋方。
 

贾樟柯透露:因为网络版的制作质量及反响一流,六位年轻导演卫铁、陈涛、陈挚恒、陈翠梅、宋方、王子昭利用春节假期进行了《语路》电影版的制作,目前该片已经获得多个国际电影节的邀请。从网络新媒体到影院大银幕,从中国文化热点到国际电影话题,《语路》成为新媒体电影的典范。贾樟柯认为:《语路》的成功除六位导演尽心尽职之外,片中十二位人物的无私配合也相当重要。另外为导演们配备的幕后阵容很好,洛杉矶影评人协会最佳摄影奖得主余力为担任摄影、录音指导为《三峡好人》录音师张阳、灯光指导黄志明的代表作是《花样年华》《2046》,三次金马最佳音乐奖得主、台湾音乐人林强为影片配乐。

电影版《语路》由十二部各约七分钟的短片集锦而成,每部比已经曝光的网络版长四分钟,影片内容是中国21世纪初人物志,是一个时代的记录,也是电影与不同界别的碰撞。贾樟柯带领的这六位导演,有留学国外的,有刚跑出校园的,有拍过一两部长片的,也有来自马来西亚的,都是一群心里有火的新锐导演,他们与贾樟柯一起为12个中国当代人物造像,他们有:老罗英语创办人罗永浩、艺术家徐冰、歌手兼诗人周云蓬、环保组织创办人赵中、维权记者王克勤、最活跃的地产领袖潘石屹、舞蹈家黄豆豆,昆曲王子张军,服装设计师王一扬、艾滋孤儿的“妈妈”张颖,郑州“菜生活”网站创办人曹非,上海定制旅游公司创办者肖鹏。《语路》记录了他们曾经遇到的困难,以及走出困难永远向前的智慧和勇气。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