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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产业大变局起底:付费下载虚晃一枪(2)

来源:21世纪纪济报道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07 21:58 
核心提示:影视版权之鉴 根据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于今年2月发布的《2013数字音乐报告》,全球录制音乐产业的收入在2012年上涨了大约0.3%,达165亿美元,是自1999年以来第一次出现增长。其中,数字收入连续两年增长加速,涨

影视版权之鉴

根据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于今年2月发布的《2013数字音乐报告》,全球录制音乐产业的收入在2012年上涨了大约0.3%,达165亿美元,是自1999年以来第一次出现增长。其中,数字收入连续两年增长加速,涨幅达9%,这些数字收入来源包括下载、订阅和广告等,下载占到了整体数字音乐收入的约70%。2012年,全球音乐下载的销售额增长了12%。

由Ipsos MediaCT发布的一个消费者研究显示,62%的互联网用户(年龄在16至64岁之间)在过去的六个月中使用过正版音乐服务。而在更年轻的消费者中(16-24岁)这一数字跃升至81%。

不过,国际唱片业协会在这份报告中也坦承,音乐产业进一步增长的障碍中,最大的就是来自未经授权的音乐服务的不公平竞争。该机构并将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寄托于政府,称“政府的作用十分关键”。

前文提及的网络音乐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在中国,政府部门对盗版音乐一直维持打击态势,“去年文化部多次就下发了查处通知,也对数百家网站进行了查处”,下载收费等模式已经成为网络音乐市场的增长点,但从整体上来看,免费音乐依旧是主流。

有消息称,国家版权局今年确实正在加大对正版音乐版权的保护力度,一直在推进音乐网站收费的工作,但具体时间表不得而知。

该网络音乐公司高管认为,除了政府监管部门的推动外,数字音乐产业内部的竞争,也可能承担正版推进、收费下载等商业模式嬗变的另一驱动力,“影视内容这几年走过的版权之路,可资借鉴”。

2005年后长达8年的大浪淘沙过程中,版权战成为视频网站之间的重要竞争砝码。优酷、搜狐、土豆、乐视网(300104,股吧)等网络视频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胜出,纷纷投入巨资购买影视节目版权。这在客观上推动了影视节目的正版化,并为内容提供商提供了未曾预料的获利机会。

56网副总裁李浩对记者表示,2008年,堪称热门的一部《武林外传》的版权价格在10万元区间。2009年,酷6、搜狐、优酷等挑起版权争夺战,到2010年,影视内容的版权价格平均增长了几十倍,部分内容有100倍的增长。“目前独家分销的热播剧价格在10万-100万元/集不等,注意是集,不是部。”李浩说。

目前,在数字音乐行业,腾讯、阿里巴巴集团、百度等排名前三的互联网企业均悉数入场,巨头之间的市场份额之战很可能成为未来付费下载的催化剂。一位公开身份的知名网络音乐企业高层对记者表示,目前上述三巨头中已经有企业正谋求与唱片公司签订独家合作,包括到台湾地区洽谈合作等。

而阿里巴巴集团对虾米音乐网的收购,也给网络音乐的版权争夺平添想象。本次有关“6月5日全面收费”的传言,其源点亦正是来自虾米音乐网。

国内音乐公司收入:与艺人分成;无线版权收入;在线互联网版权收入,三者之间的比例约为30%、40%、30%。其中,音乐公司无线版权收入约60亿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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